会议报道

长江委介绍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情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10-3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委水保局局长廖纯艳
 
(2009年10月31日)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自2007年10月启动以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和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在项目区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省、市、县三级水利(水保)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通过项目区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苦干实干,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工程实施两年多来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进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项目区涉及陕西、湖北、河南3省7个地(市)的40个县(市、区),土地总面积8.8万km2,水土流失面积为4.7万km2,占土地总面积的54%。《规划》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分近期(2006-2010年)和远期(2011-2020年)两个阶段,近期主要在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的陕西、湖北、河南3省25个县(市、区)690条小流域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3万km2,总投资34.97亿元。
 
1、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经国务院批复实施后,2007年1月,水利部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在武汉召开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前期工作协调会,会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7]514号),明确了水土保持前期工作要求。按照水土保持前期工作的规定和国家有关部委要求,长江委组织技术人员编制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经水利部认可作为技术指导性文件,指导项目可研报告编制。项目区所在的陕西、湖北、河南3省及时组建了前期工作班子,按照提纲的要求对基层水保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启动了相关前期工作。至2008年底,陕西、湖北、河南3省25个县(市、区)共编制完成可研报告134份,涉及134个项目区608条小流域,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3万km2,投资30.29亿元,分别占《规划》的86%和89%。20072008年,长江委先后组织了40多名专家分组赴现场对25个县(市、区)134个项目区的可研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正式审查意见。3省发改委依据技术审查意见对可研报告及时予以批复,并由省水利厅协调组织开展了小流域初步设计工作。目前,除湖北、河南2省任务较重的丹江口、郧县、郧西、西峡等县(市)尚有部分的项目区可研报告未完成审批外,其它可研报告均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的批复。
 
据统计,截止目前,陕西、湖北、河南3省已先后完成20072008年度的67个项目区、318条小流域的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复实施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867km2,总投资14.30亿元。2009年度计划实施的254条小流域初步设计均已完成审查批复,进入实施阶段。此外,由长江委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监测、湿地恢复与保护、小流域治理示范、中心苗圃建设等中央项目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也分别编制完成,通过了水利部审查,其中水土保持监测初步设计已经水利部批复开始实施。
 
2、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据各省上报资料统计,2007—2009年3年中央已累计下达3省水土流失治理任务1.04万km2,总投资25.8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2.90亿元,分别占《规划》近期治理任务的76%和近期投资的73%。其中:陕西省水土流失治理任务6491km2,总投资16.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8.3亿元;湖北省水土流失治理任务2705km2,总投资6.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1亿元;河南省水土流失治理任务1210km2,总投资3.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5亿元。
 
截止2008年底,3省25个县(区)已在67个项目区318条小流域开展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642km2,占2007—2008年度计划任务的99%。其中:陕西省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560km2,占计划任务的101%;湖北省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08km2,占计划任务的95%;河南省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74km2,占计划任务的99%。完成总投资13.45亿元,占计划投资的96%,其中:中央投资6.85亿元,占计划的98%,地方配套(含投劳折资)6.60亿元,占计划的94%。完成的各项措施任务分别为:坡改梯1.45万hm2,水保林11.54万hm2,经果林4.12万hm2,种草0.32万hm2,植物篱1.45万hm2,封禁治理37.53万hm2;整治塘堰500座、溪沟315km;修建谷坊3771座、拦沙坝359座、蓄水池8372口;作业便道932km,沼气池8450口,省柴灶22697口。
 
2009年,治理计划已下达落实,各项治理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各地完成实物工程量在30%~50%左右。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启动实施两年多来,项目区各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科学指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经验不足等困难,工程建设起点高,进展总体顺利,在工程建设管理和改善库区生态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目标责任制
 
加强组织领导,是保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为了促进工程建设工作,在工程启动伊始,国家水利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联合在武汉召开了有长江委、省水利水土保持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项目前期工作,明确了工程建设要求;工程实施期间,水利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和长江委领导又多次到项目区检查指导实施工作。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对工程实施情况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帮助和指导工程实施工作。
陕西、湖北、河南3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工程建设,省政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省发改委、水利厅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为工程建设服务。名项目县(区)均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区)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发改、财政、水利、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及项目区所在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和检查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局),由水利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县(区)政府把工程建设任务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并实行县级领导包片、局级领导包流域、业务干部包工程点的包抓责任制。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并抓工程规范管理入手,连续两年如天工程建设现场会,组织开展了2007年度工程的年度检查验收和2008年度工程检查,以省水利厅的文件对检查验收情况进行了通报。湖北省水利厅分管厅长率领水利厅、发改委有关人员对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召集项目县政府、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各项目县水利局落实了领导、技术人员包小流域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小流域实施进度和质量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
长江委作为水利部派出机构,按照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在加强技术指导的同时,于2008年派出2个工作组,对3省2007年、2008年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2、狠抓前期,加强指导,确保设计成果质量
 
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是保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顺利实施的基础。为确保工程在2007年顺利启动实施,长江委和项目区3省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下发了《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7]514号)要求,长江委组织专家和3省水土保持技术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提出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经水利部认可后,发至各项目区,规范了可研报告编制内容与要求。
 
二是及时组建规划班子,落实前期工作经费,保证前期工作顺利开展。项目县县政府和水土保持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前期工作,克服编制经费缺乏,技术力量不够等困难,举全县之力,多方筹措前期工作经费,抽调技术人员,选择经验丰富的设计队伍,夜以继日组织开展项目区可研报告编制和小流域设计工作。
 
三是强化基础工作,加强技术指导。为确保首批启动的项目能按期实施,长江委和项目区所在各省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按照规划提纲要求,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并深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同时,长江委为各项目县提供了丹江口库区水土保持遥感监测成果资料,用于前期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县水利部门编制可研报告编制效率,为顺利完成前期工作赢得了宝贵时间。在各级政府和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各地就完成了2007年56个项目区的可研报告和300多条小流域初步设计,不仅保证了项目及时列入当年中央投资申报计划,按期开工,且设计成果为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3、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突出治理特色
 
明确建设目标,精心组织实施是保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取得成效的前提。工程实施中,各级政府和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始终将治理水土流失、保护丹江口水库水质与改善库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相结合,实现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双赢。在措施布局上,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配置水土保持治理措施。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坡耕地综合整治为重点,突出坡改梯和高标准经果林产业基地建设,配套坡面水系和生产道路,坡面综合治理与沟道相结合,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强化封禁管护措施,充分发挥大自然自我修复能力,建立了不同类型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实现治理水土流失、减少入库泥沙、改善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工程建设总体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坚持高标准起步,典型示范,通过示范小流域和示范工程建设,带动整体工程建设。经过两年的实施,各地已经涌现出一批生态清洁型、治理开发型、生态保护型等各具特色的小流域治理模式。
 
湖北省丹江口市在治理中根据该市地处库区周边,水土流失危害直接影响水库水质的特点,积极探索清洁型小流域的治理模式,邀请中科院武汉植物研究所和华中农业大学的专家教授进行技术指导,在胡家山小流域,按照“三道防线”进行布局,在全面实施坡耕地改造、溪沟整治、堤岸绿化等整治措施的基础上,对流域所在的村庄污水采取集中排放、多层净化处理,并在沟口设置把口站,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既改善了村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又有效地保护了入库水源的水质。陕西省商南县治理中以坡耕地综合整治为主攻方向,以坡改梯和建设高标准的经果林产业基地为重点,配套坡面水系工程和生产道路,保持了水土,发展了林果产业。河南省西峡县注重将坡面综合治理与沟道相结合,强化封禁管护措施,充分发挥大自然自我修复能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湖北竹山县宝丰河小流域、河南西峡县八迭河小流域突出经果林产业基地建设,将坡耕地修成土坎梯田,种植黄花菜、金银花、茶叶等护埂植物,配套坡面水系工程和生产道路植物措施,种植木瓜、核桃、杏李等经果林,连片规模达到2000亩以上,建立了优质高效农业产业基地,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陕西镇巴西河小流域、商州区闵家河小流域、旬阳县张王沟小流域突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以建设基本农田,加快坡耕地综合整治为主攻方向,大力兴修石坎梯田,配套坡面水系工程和生产道路,工程规模均在100亩以上,建设标准高。
 
4强化管理,规范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与管理工作,是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质量和实施进度的保障。为加强和规范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项目区各级政府和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从制度建设入手,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前期工作审查审批制度的要求,开展了项目可研报告、小流域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及审批。二是注重计划管理,按照计划确定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组织实施。陕西、河南省水土保持主管部门依据省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计划内容,将年度计划内容分解到项目县的小流域,明确每条小流域具体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项目县按照年度计划和小流域初步设计报告,将各项措施落实到地块或建设地点,确保按照计划要求完成各项治理任务。三是根据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制定出台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和制度。从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明确管理要求,保证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制、招投标制、监理制、投劳承诺制、项目公示制、资金报账制等有关制度的落实。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先后制定下发了《陕西省丹江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陕西省丹江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和《陕西省丹江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细则》等办法。各项目县制定出台一些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进一步细化和统一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规范工程建设各重要环节的管理程序和要求,不断强化工程建设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严格按照基建项目管理程序,实行专户、专账、专款、专用、专人管理。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资金使用实行报账制,严格资金支付手续。四是加强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省、市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加强了对项目县工程建设的检查督促和技术指导,推动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5、注重宣传,强化引导,营造水源区生态建设良好氛围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氛围,是确保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顺利实施的动力源泉。为了提高对水源区生态建设的认识,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项目县在县城周边、公路沿线和项目区树立宣传碑牌,刷写宣传标语。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多种方式,及时宣传报道工程建设的进展和工程实施的重要意义。陕西省水土保持局还专门组织新华社、人民日报、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等媒体记者,深入项目县采访,发表了多篇高质量的宣传稿件。湖北省邀请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湖北日报等省内新闻媒体,对库区水土流失现状及危害,工程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工作,提高了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保护丹江口水库水源、水质促进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也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保护水源水质的积极性,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水土保持效益的长期有效发挥提供了保障。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启动两年来,呈现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工程建设发展不平衡。表现在项目县与项目县工程建设的质量存在差异;部分项目县仅注重示范小流域、示范片的建设,而面上一些已经实施治理的小流域,仍存在坡耕地面积较大,治理程度不高的现象。
 
二是措施补助单价偏低、地方匹配资金难落实到位。由于劳动力及“三材”价格的上涨带来成本的大幅增加,一些措施的单价明显偏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近期项目总投资中中央投资只占50%,其他50%需要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解决,而项目区所在各地多为贫困地区,地方财政困难,工程建设配套资金难以到位,从而导致部分措施的资金缺口较大。
 
三是工程建设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管理制度不健全,个别县年度检查验收、工程监理、资金使用拨付等工作滞后或不规范。
 
三、对下一步工作建议
 
按照国务院批复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近期项目已近尾声,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建设各项任务,以及更好地完成《规划》要求的建设目标和任务,提出以下建议:
 
1、尽快启动《规划》修编工作
 
根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纪要精神,建议尽快启动《规划》修编工作,按照水土流失严重、对水质保护影响较大的县(区)列入近期规划期范围的原则,及时规划调整分期防治范围、任务和目标。
 
2、提高中央配套资金比例和单位措施投资标准
 
建议国家能考虑三省项目区的实际经济状况,尽快调整提高中央投入资金比例,降低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同时,考虑当前物价和劳动力单价水平,批准提高工程单位造价。
 
3、明确项目管理职责,加强检查指导和监督力度
 
针对工程投资总量大、建设周期短、年度任务重等特殊情况,尽快在国家层面上出台工程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部门检查指导和监督力度。面向基层加大工程建设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4、尽快批复实施湿地恢复与保护、小流域治理示范项目
 
湿地恢复与保护、小流域治理示范项目对进一步探索治理水土流失、控制水源区面源污染保护水源水质有效措施,指导和示范水库水源区生态建设工程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尽快予以批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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