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湖北省水利厅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4-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抓制度执行  补治理短板

全力推动湖北水土保持事业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水利厅

  “十三五”以来,湖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践行“监管强手段、治理补短板”工作思路,围绕健全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积极主动作为、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2020年及“十三五”工作成效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重点工作

  在全省因新冠疫情封控管理情况下,采取视频会审等方式优化审批方案865个,为复工复产和疫后重振提供支撑。在重点工程被迫暂停3个月情况下,各级制定赶工方案,挂图作战,全力追赶,中央投资完成率达98.62%,这一成绩取得极其不易。

  (二)继续夯实基础工作

  编制完成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和方案。开展陡垦坡耕地禁垦坡度划分,启动“十四五”水土保持、坡耕地规划编制。印发监测站点管理指南,开展预测预报模型研究。

  (三)不断补齐治理短板

  将治理任务分解到市州县政府,通过检查、考核等方式,督导各地将任务细化到图斑实施。开展小流域治理、坡耕地等重点工程建设,协调自然资源等部门推进精准灭荒等项目建设,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治理,全年治理水土流失1433平方公里。

  (四)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印发湖北监督管理、规范评审费用、区域方案评估等系列办法、规定。完成国家和省级13152个扰动图斑复核,“查、认”违法违规项目2594个,完成“罚、改”1664个。审批方案2548个,督促设施验收410个。对17个市州全覆盖督查,对发现的7类问题约谈通报。

  (五)扎实推进监测工作

  投入1000万元完成19个重点监测点标准化改造。开展全省动态监测,实现水土流失监测和消长分析县级全覆盖。对5个大中型项目开展监督性监测,对京山市项目开展集中区监测,对3个重点工程开展治理成效监测。发布了2019年全省水土保持公报。

  (六)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项目和资金向脱贫县聚焦,安排的28个脱贫县、1.79亿元中央资金分别占年度计划的74%和80%。引导脱贫县将治理措施与巩固脱贫成果统筹谋划,改造坡耕地2.35万亩,栽植水保林2.10万亩、经济林3.02万亩,封禁治理68.83万亩,提升了治理区绿水青山“颜值”,实现了金山银山“价值”,近20.79万摘帽群众从项目中受益。

  “十三五”时期是湖北法规制度体系织密最牢的五年,湖北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颁布施行,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目标责任考核等制度建立并实质开展。是改革力度最大的五年,一批公路、输变电项目及重点治理方案审批权下放。是强监管措施最严的五年,对“铁公机”项目全覆盖检查,审批方案8821个,征缴补偿费11.94亿元。是补短板力度最实的五年,防治水土流失11165平方公里。是网络优化投入最多的五年,投资4000万元完成27个监测点改造。是防治效果最好的五年,全省水土保持率提高2.85%,每年近30万贫困群众受益。

  二、“十四五”目标任务

  以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提高水土保持率为目标,建立与湖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相配套的系统完备、务实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完善以全国和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实施为核心的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责任落实体系,强化以监测、科研、示范为核心的基础支撑体系,形成管理规范、创新引领的工作保障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和履职督查指挥棒作用,突出强化水土流失人为监管,科学推进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全省新增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8000平方公里。

  三、2021年工作举措

  一是科学确定“十四五”目标任务。确定全省水土保持率近、远期目标值,提出市、县水土保持率近、远期目标值方案。印发全省“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方案和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方案。协调争取将水土保持率指标和“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同期在编的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修复专项规划,指导市县做好相应规划编制及协调工作。

  二是重点强化预防监督。开展“清零”行动,对全省2019-2020年遥感监管未“罚、改”项目建立台帐,销号管理,年底前“清零”。完成国家下发和省级监管发现扰动图斑的复核、查处工作。开展履职督查,压减方案审批时限,推行“不见面审批”,将认定的“两单”向社会公开。

  三是全面加快重点区域治理。将1600平方公里治理任务分解到市州县政府,具体到乡镇图斑地块。抓好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广以奖代补建管模式,助推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

  四是扎实抓好目标责任考核。做好实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情况的考核评估。研究将公报发布、示范创建等新增事项纳入全省河湖长制考核内容。开展目标考核中期督导和年终考核,强化结果应用,督促市县主体责任落实。

  五是不断提升监测能力。开展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对8个大中型项目开展监督性监测,投资600万元完成8个重点监测点标准化改造,加强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和监测系统维护,发布2020年全省水土保持公报。

  六是深入推进国策宣传教育。推进国策宣传“五进”工作,开展水土保持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聚焦助推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等主题开展宣传。开展国家和省级示范创建,印发通知,制定计划,分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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