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深圳市水务局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4-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升级赋能

以信息化推动水土保持监管再上新台阶

深圳市水务局

  2020年,是水务“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水务工作大发展之年,我局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发力制度建设、智慧监管和生产建设水土流失的“齐抓共管”,先行示范了城市水土保持未来精细化的管理发展方向。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法不严则不治,令不行则不严。2020年,我处实现“五个一”,先行示范城市水土保持的未来发展。一是全国第一个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规定》;二是全国第一次组织开展备案承诺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评查工作,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转向减审批、强备案、优服务、重承诺,成功入选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暨2020年深圳“两建”十大先行示范工作;三是全国首创生产建设项目“红、黄、绿”监管方式,实现了全市在建生产建设项目“一张图、一表单、一台账、一张网”的“四个一”综合监管模式;四是全国第一个印发实施《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业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指引(试行)》,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计从可行性研究方案深度到施工图设计深度,从“无形”到“有型”,极大地提高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操性和精确性;五是全市首次启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补齐我市水土保持监管的短板。

  (二)多方开展国策宣传

  一是依托深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的公益性平台,举办近百场趣味生动的科普教育活动,灵活开展“水土保持进党校”“水土保持进校园”“水土保持进工地”“水土保持进社区”等活动,累计服务参观人员达41.27万人次。二是按照“谁家的孩子谁抱”的原则,推动住建、交通、城管、电力等行业和其所辖工程项目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水土保持工作已纳入市水务工程、住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合同范本。三是将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中国”等统一信用信息平台、记入诚信档案、纳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和“黑名单”,实现违法主体“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深圳90”改革精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全面实行水土保持方案告知性备案管理、即来即办,全市90%以上的水土保持方案实现备案制管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全面实现备案制 “秒批”。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内1559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汛前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生产建设项目47个),出动检查人员16130人次,检查发现存在水土流失隐患的项目 782个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18份,移交执法项目48个次,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日常监管与水政执法的长效合作机制及案源移交机制,将日常监管发现的27宗典型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纳入我市集中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2020年全市水土保持立案46宗,处罚金额589.78万元,实现以案释法,查处一批、震慑一片、带动全局。

  二、2021年工作的主要思路和举措

  承前启后的“十四五”规划期间,深圳市水土保持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革新体制机制”为抓手,在2021年,紧紧围绕水土保持“强监管、补短板”这一目标,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管执法闭环、强化示范宣传手段,补齐制度建设、技术规范、信息建设短板,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完善管理机制和法律建设

  继续完善《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针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后续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等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使我市水土保持行业的管理者、从业者、实操者有“底气”、有“底牌”地落实水土流失防控和治理。

  (二)修订、编制技术标准指引

  修订《边坡生态防护技术指南》(SZDB/Z31-2010),消除深圳城市建设遗留的大量硬质边坡“伤疤”,修复城市生态和景观风貌;编制《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分类管理技术导则》、《深圳市水土保持区划》2项技术文件,明确利用遍布我市大小河流的435个环境监测站,提出全市五大干流SS(水质悬浮物)达到地表三类水以上(即低于60mg/l)标准,降低生产建设带来的人为水土流失隐患风险,实现全市生产建设项目分类、分阶段、划重点的量化监管;拟建立专家类别齐全、专家数量较为充足的市级水土保持专家数据库市级水土保持专家库,真正让技术为生产服务,让专家为政府把关。

  (三)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齐抓共管

  从保障资金入手,拟与市发改评审中心联合发文,明确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费用的组成和占总投资比重范畴。在2021年度汛前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汛前检查中,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在建项目,特别是汛期存在土石方施工的项目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实现水土保持的全行业齐抓共管。

  (四)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未验先投”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为实现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闭环,合理解决2002-2020年6278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未验先投的历史遗留问题,为水土保持监管减负,我局印发《深圳市关于清理未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生产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拟于2021年4月1日-9月30日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清理工作。

  (五)大力推进“智慧水保”建设

  初步搭建市-区-街道三级深圳市水土保持信息化系统,提高水土保持监管手段的科技含量和监管效率,实现水土保持业务管理的“可视、可知、可控、可预测”,逐步打造具有深圳特色、引领全国的水土保持信息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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