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程学晋副区长介绍花都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3-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加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促进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健康发展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花都区地处广东中南部,幅员面积约970平方公里,境内山区、丘陵区比重较大,水土流失较为严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生产建设活动频繁,人为水土流失日趋严重,水土保持工作面临严峻挑战。2012年3月,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部署,以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契机,努力推动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是落实管理机构,保障监督管理有序开展。区水务局内设农村水利科,配备在编人员2名,负责水土保持行政审批等工作;内设执法监察科,配备在编人员4名,负责水土保持执法工作;区编委批准将原三坑水土保持站更名为花都区水土保持所,核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6名,负责水土保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通过整合人员机构,明确工作职能,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扎实基础。 
    二是落实财政资金,解决监督管理后顾之忧。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对我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大力支持,两年来共下达专项补助资金80万元,同时区政府还专项投入40万元。此外,区财政每年安排人员及办公经费80万元。这些实实在在的资金投入,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近年来,我区水务局、法制办、人事局、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通过开展能力建设活动,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了水保方案编报审批、设施验收、监督检查和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等多项制度,完善了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同时,我区建立了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生产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联动机制和水务部门与财政投资项目业主的沟通机制,有力推动了项目建设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四是推广应用新技术,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效能。积极应用广州市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结合人工实地检查,动态掌握生产建设项目地表扰动情况,完善水土保持数据录入、调用、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全区监督检查的全覆盖。我区以广州市卫星遥感解译成果为基础,摸查全区范围内较大面积的裸露地块;在此基础上,对摸查成果进行分析处理,剔除无效地块,形成监督管理台账;最后,以台账为依据,每年组织两次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建设单位整改,收到良好效果。

    通过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我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水土保持监管能力明显提升。通过区水务与发改、环保、建设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确保水土保持方案作为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作为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水土保持履职能力较前显著增强。
    二是水土保持“三率”明显提升。通过开展能力建设活动,全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较前大幅提升,均达到100%。其中,2013年至2014年,区立项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数(年平均数)是历年年平均数的4倍,2014年方案审批数是历年年平均数的5倍。
    三是水土保持执法权威明显提升。两年来,共查处违法案件8宗,先后督促20个生产建设项目补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定性准确、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得当,逐步树立起水土保持工作的权威,水土保持意识逐渐深入民心,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总之,通过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促进了我区水土保持工作规范化管理,有效遏制了生产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发展趋势,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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