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陕西省人民政府王栓虎副秘书长作陕西省水土保持工作的汇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9-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加快水土流失治理  推进生态陕西建设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2年9月4日)
 
 尊敬的刘宁副主任委员,各位委员,各位领导,同志们:
    陕西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全省总面积20.5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的1/50,但土壤流失总量占到了全国的1/5,全省总面积的60%都处在严重的水土流失区。黄河流域涉及我省7市1区,面积13.36万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约10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5%。黄河流域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总面积1.88万平方公里,分布在陕、蒙两省共15个县,其中陕西有12个县,面积1.4万平方公里,面积和流失量均占到75%。加快我省尤其是我省黄河流域的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不仅对于支撑陕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且是对于缓减下游省份防洪减灾压力、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特别是十次会议以来,我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习近平副主席重要批示精神,按照“防灾减灾、改善生态、支持经济、服务民生”的新理念,在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坚持项目带动战略,不断加大投资力度。认真组织实施淤地坝、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黄河水保、坡耕地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全面启动实施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累计完成投资14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00平方公里,新建和维修淤地坝2199座。同时,扎实推进退耕还林、封山禁牧、三北防护林、天保工程等生态恢复重建工程,使绿色区域向北延伸400多公里。
    二是在全国率先建立和落实资源开采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2008年我省颁布了《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征收和下达补偿资金10.19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00平方公里,有力地推动了能源开发区生态环境的恢复和重建,受到水利部的通报表扬并在全国推广。全国政协为此专门来我省调研,形成了《关于我国水土保持补偿机制建设的建议报告》,回良玉副总理作了重要批示。
    三是稳步推进治沟造地工程。从2010年开始,编制完成了《陕西省黄土高原地区沟道造地建设规划》,并在延安市的延川、子长、宝塔三县区开展试点。2011年全省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项目下达指标20万亩,涉及延安、榆林、铜川、宝鸡、咸阳、渭南6个市。截止今年6月底,延安市已完成治沟造地6.58万亩,既拦挡了泥沙,又增加了耕地面积,实现了当年建成、当年种植、当年高产的目标。
    四是预防监督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广泛宣传新《水土保持法》,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启动《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修订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处了一批严重违法案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从85%提高到95%以上,验收率从30%提高到50%以上,我省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迈上了依法管理的新阶段。
    五是水保科技推广工作成果丰硕。“陕西省能源开发水土保持补偿机制研究”获2011年国家 “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补偿研究”获陕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同时,泥浆泵筑坝技术试验研究、非点源污染过程与调控研究、生态清洁小流域、水保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米脂县高西沟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特色产业等多种经营,建成了一个“山清、水秀、果香、村美”的新农村,被誉为陕北地区的“一颗明珠”。吴起县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90%的坡耕地得到有效治理,被评为全国仅有的两个“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之一。
    在开展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中,我省始终坚持治理与开发相结合、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治理与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创造和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我们的体会有四点:一是水土保持必须树立大生态、大水保的观念,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路子。生态建设工程必须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切实把工程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结合起来,尤其是要紧贴“三农”问题,立足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收和生态环境改善。二是水土保持必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齐抓共建的长效机制。生态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事业,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关注,需要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针对陕北地区生态环境恶劣、农业生产条件较差的突出问题,我们始终把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硬任务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水土流失治理必须依靠大项目支撑,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淤地坝、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黄河水保、坡耕地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大整合力度,扩大项目规模,坚持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有力地带动了全流域的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四是水土保持必须走依法行政的路子,加强预防监督,巩固治理成果。针对当前开发建设活跃、人为水土流失有所加剧的态势,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统筹兼顾当前和长远利益,正确处理经济开发和生态保护的关系,严把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检查验收关口,督促落实水保方案和“三同时”制度,遏制了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巩固扩大了治理成果。
    今后两年,我省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总体目标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600平方公里,新修基本农田80万亩,种林草850万亩,建设淤地坝和拦沙坝3000座。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淤地坝、坡耕地综合整治、革命老区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积极稳妥地推进治沟造地工程,遏制黄河流域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进一步加快《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立法进程;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努力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推进水土保持社会管理,狠抓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争取在“十二五”末黄河流域建成40个省级示范园,5个国家级示范园。四是创新体制机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吸纳社会资本投入水土流失治理,形成全社会保护黄河、治理黄河的良好局面。
    借此机会,也恳请国家有关部委加快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项目立项工作,力争尽快启动实施;同时继续加大对我省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投入力度,帮助我省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改善生态环境。
    各位委员、同志们,在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总结,科学谋划,全面做好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为建设“生态美陕西”、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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