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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与15省市区联网监测水土保持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4-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人民长江报讯(记者 周长征 特约通讯员 畅益锋 蒲勇平)3月28日,由长江委和流域内15省(市、自治区)联合组建的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协作网正式运行,着力打造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信息交流、技术协作、资源共享的合作交流平台,为国家、流域及地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目前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共享机制还没有形成,流域内省与省之间、省与流域机构之间、生产建设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报送、整编、数据共享机制尚未建立,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仍是薄弱环节。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协作网由长江委与流域内青海、西藏、云南、贵州、四川、甘肃、陕西、重庆、湖北、河南、湖南、江西、安徽、广西、江苏等省(市、自治区)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和监测机构共同组建。协作网领导小组由长江委水土保持局、流域各省(市、自治区)水利厅(局)水土保持局(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协作网办事机构由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和流域各省(市、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组成,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为办事机构牵头单位。 据长江委水土保持局局长廖纯艳介绍,协作网将统一管理与共享流域水土保持信息,共同推进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建设,交流水土保持监测技术和经验,开展水土保持技术合作,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献计献策。 按照协作网工作规则,协作网将每年召开一次年度会议,开展年度监测成果和水土保持信息审核、汇总,交流协作网年度工作。协作网信息资源包括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基础信息四大类。按规定报送年度水土保持信息的协作网成员单位共享协作整编、汇总的年度水土保持信息,用于水土保持规划、项目前期、水土保持公报的编制。对某些影响重大的水土保持动态信息,及时以工作简报或专题报告的形式在协作网内和向社会公布。 长江委副主任陈晓军说,监测预报是有效实施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十二五”期间,将有序推动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以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协作网为平台,开展流域跨省、跨区域重大水土保持项目技术协作和科技攻关,建立和完善流域水土保持长效协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发布系统,实现水土保持公告规范化、制度化和水土保持监测成果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流域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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