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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开展淤地坝安全运用及汛前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5-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保证青海省淤地坝正常运行和度汛安全,按照水利部及国家防总的通知要求,青海省水保局于2017年5月4日至19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对民和、乐都、平安、互助、大通、湟源、湟中、城中、贵南等全省9个县(区)的淤地坝进行了督查,实现了淤地坝项目县省级汛前检查全覆盖。
    检查中重点对淤地坝防汛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宣传培训、预案制定等文件资料进行了查阅,同时深入现场对坝体、卧管、放水涵管、溢洪道等建筑物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填写了淤地坝运行检查表。
    从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淤地坝工程运行状况良好,大坝、排水设施等基本满足安全度汛要求,没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个别淤地坝出现坝面冲沟、局部塌陷,放水建筑物损坏,卧管淤堵等问题。检查组要求各项目县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检查,确保安全。对所辖淤地坝再次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筹措资金,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和险情,保证工程度汛安全。      
    二是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坚持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对防汛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公示。加强运行管护工作,强化汛期值班制度。及时对淤地坝防汛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和报批。建立管护人员专门档案,人员变动及时更新。
    三是强化培训,应急排险。加强管护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工程日常巡查管护,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险情,迅速处置,及时报送。对损坏的警示牌、网围栏要及时更新,防止人员及牲畜溺亡。
    要求有关市(州)、县(区)水保站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做好汛前检查和维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安全度汛。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工程规划处 吴小勇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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