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宁夏召开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4-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9.18”重要讲话和来宁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力量,加大力度,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4月13日,宁夏水利厅潘军副厅长主持召开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会议。会议总结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绩、主要做法,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举措,并安排部署了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工作。

  当前,专项整治行动已到了攻坚克难、攻城拔寨的关键阶段。全区认定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750个生产建设项目,已完成整改237个,整改率31.60%,位列黄河流域9省(区)第四位。调查发现,个别地区对专项整治工作仍然存在观望和迟疑态度,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工作进展较慢。有11个市(县、区)整治进度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有6个县(市、区)进度缓慢。

  潘军副厅长就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认识再提高。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是水利部部署的黄河流域9省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9.18”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区各级水利部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的具体行动,是一项政治任务,希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标一流,对标先进,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沟通协调,共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二是力度再加大。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尤其是要督促进度滞后的地区采取超常规行动,集中力量,落实专人,全力攻坚。要逐项梳理存在问题,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责任到人,逐项督办。要依法依规采取约谈,下发整改通知,会同税务、公安、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等手段,督促违规单位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的,坚决运用信用监管“两单”利器,实行信用惩戒,增强执法震慑力。三是监管再强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和分工,积极参与专项行动督导检查,指导5市水务局履职尽责,在全力完成本级监管项目整改工作的同时,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对所辖县(市、区)的监督指导,对进度滞后的县(市、区)派专人定点督导。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下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对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宣传报道,形势强大的舆论氛围。

  (宁夏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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