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简报(第23期)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11-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第23 期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2010年11月9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水土保持专题讲座 10月28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十八讲专题讲座,题目是《我国水土流失问题及防治对策》。吴邦国委员长主持讲座。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为了使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审议这部法律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了这次讲座。讲座主讲人是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原副院长孙鸿烈。他从我国水土流失基本状况、当前水土流失防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措施和建议三个方面作了深入讲解。   孙鸿烈说,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当前水土流失状况主要表现出面积大、范围广,强度大、侵蚀重,成因复杂、区域差异明显等特点。水土流失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全局性的和深远的,甚至是不可逆的。孙鸿烈指出,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相当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没有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大量人为新增水土流失;坡耕地和侵蚀沟大量存在,成为水土流失主要来源地;部分地区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配置不当;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水土保持投入严重不足,治理速度缓慢等。   孙鸿烈认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应该努力不欠新账,加快清还老债。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各类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另一方面对历史上已经形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地区要加大治理力度,加快治理进程。为此,他提出了五点对策措施和建议: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坚决遏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大力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突出抓好坡耕地和侵蚀沟综合整治;加大封禁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生态自然修复能力;坚持因地制宜,分区确定防治目标和关键措施;加强领导,强化地方政府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听取讲座。 水利部开展京沪高速铁路水土保持执法检查 10月11日至15日,为支持京沪高速铁路又好又快建设,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水利部组织有关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京沪高速铁路开展了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室、国务院法制办农林司、国务院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了检查。检查期间,检查组对取弃土场治理、边坡防护、施工迹地整治等20多个工程点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在苏州召开了检查总结会,听取了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重点交换了意见。 京沪高速铁路开工建设两年多来,总指挥部和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认真履行法律和社会责任,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了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一是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程序,落实水法、防洪法的有关要求;二是配备专职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创新建设管理体制;三是严格的建设管理,保证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四是全面落实水土保持设计,并进行了专项植被恢复补充设计。 根据这次检查的情况和工程建设的总体安排,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要继续抓紧落实后续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尽快启动并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前安排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同时加强与地方水利部门沟通、协商,妥善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吉林省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检查 近期,吉林省水土保持局组织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检查组,对2007年至2009年省批水土保持方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珲春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等5个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情况。通过实地查勘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检查组掌握了各建设单位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对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此次检查,各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明显增强,都明确表示将积极推进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实施,并尽快着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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