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

2004年黄土高原小流域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工作从青甘宁三省区开始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9-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4年9月,黄河水利委员会决定分两组对2004年黄土高原小流域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技术审查。9月5日~18日相继从宁夏、甘肃、青海开始,首先审查了桑记沟等12条小流域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次现场审查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副局长、教授级高工陈伯让同志带队,黄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计划局、水土保持局,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有关地市水利水保局,以及坝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领导、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等参加。
提交审查的12条小流域坝系涉及3个省(区)12个县(区),其中青海省4条,甘肃省5条,宁夏回族自治区3条, 12条小流域的总面积为1457.31km2,建设规模为骨干坝140座,中型淤地坝237座,小型淤地坝314座。
本次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与往年情况不同:一是黄河水利委员会对小流域坝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给予了高度的重视,采取了更加务实的审查方案——在现场实地勘查的基础上进行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二是淤地坝作为亮点工程实施一年来,各地普遍加强了淤地坝建设的前期工作,所审查的12条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质量较往年有较大的提高;三是审查系布局方案更加注重实际。
通过现场查勘和会议审查,审查组认为,所选择的12条小流域总体上符合《黄河近期重点治理开发规划》和《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的布局原则,在现有淤地坝的基础上,建设和加固一批骨干坝十分必要。其所编制小流域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阶段淤地坝单项工程设计的依据,建议尽快立项建设。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淤地坝建设管理办公室 王英顺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