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省(区)水利厅汇报黄土高原地区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

河南省水利厅武建新副厅长汇报河南省淤地坝除险加固和安全度汛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4-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河南省淤地坝除险加固和安全度汛工作汇报
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武建新
一、基本情况 河南省地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全省国土面积16.7万km2,其中黄河流域面积为3.62万km2,占全省土地面积的22%。黄河流域多年平均降雨量为684毫米,其中70%集中于6至9月份的几次较大降雨过程中,汛期过后降雨稀少,水旱灾害发生频率大。流域内年均土壤侵蚀模数在5000吨/km2左右,黄土丘陵阶地则高达7000吨/km2以上。流失泥沙淤积大多在河道、水库和直接入黄,造成了当地生态环境的恶化。 淤地坝是我省黄河流域治理水土流失的重要工程措施,对控制豫西黄土区的水土流失、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河南省共建设淤地坝1645座,其中骨干坝淤地坝138座,涉及郑州、洛阳、焦作、三门峡、济源5市23个县(市、区)。 二、淤地坝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认定和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5〕90号)精神,我省报迅速组织了病险淤地坝认定和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病险淤地坝认定工作。我省于2015年5月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有淤地坝的市县均成立了淤地坝病险认定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现场查勘,按照不放过安全隐患,又避免“小病大修”的原则,从严把关,全省共认定病险淤地坝134座,已上报黄河水利委员会和水利部。二是积极开展除险淤地坝加固初步设计工作。在完成病险淤地坝认定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水利部和黄和水利委员会的部署,对没有泄洪设施及淤地坝下游有村庄和重要基础设施的病险淤地坝先期开展了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参与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的设计单位全部具有相应的水土保持设计资质,目前已完成了40座淤地坝的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工作,其中9座已通过黄河水利委员会上中游局现场复核。三是成立项目法人。按照国家要求,拟于2016年除险加固的淤地坝的伊川县、孟津县、灵宝市均成了项目法人,做好除险加固筹备工作,待国家计划下达后即实施除险加固工作。 三、淤地坝安全度汛 (一)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 在淤地坝安全防汛责任制落实方面,我省自2008年开始,将淤地坝防汛工作纳入了各级防汛工作体系,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每年的全省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上省政府与有关省辖市政府签订防汛责任书,明确淤地坝防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责任,相关责任人在有关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省市要求,汛前,有淤地坝的县(市)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立淤地坝的行政、技术、管护责任人,建立安全度汛责任卡,确保汛期淤地坝汛期有人看守、有人报讯。 (二)淤地坝安全度汛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淤地坝安全度汛检查。每年汛前我省都组织若干个检查组,对黄河流域郑州、洛阳、三门峡、济源等地区的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排除隐患,建立工程防汛档案,全面掌握运行情况。二是严格执行淤地坝安全运用的规定,制定淤地坝安全应急预案,严肃纪律,汛期病险淤地坝空库运行。全面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淤地坝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备足防汛物资。淤地坝防汛任务重的乡、镇还进行了淤地坝抢险实地演练和培训,提高了防汛应急抢险能力。四是省、市、县防汛部门汛期加强了与气象等部门沟通,切关注雨情、水情,及时将降雨信息传达淤地坝看护人员,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畅通。 (三)淤地坝运行管护情况 我省淤地坝均由乡镇和村级负责管护。淤地坝修建后,县与乡镇签订淤地坝管理使用协议,乡镇与村签订管护合同,村确定管护人员,负责工程管护。骨干坝由乡政府负责管理,包括防汛、管护以及支付管理人员工资等;中型坝一般由所在乡负责防汛,所在村负责具体管护;小型坝一般由所在村负责全面管理。县级水利部门对淤地坝管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实施监督检查。 在经费落实方面,目前淤地坝维护和看守尚没有固定经费渠道,大部分县通过对工程使用权进行承保、租赁实行以坝养坝形式对淤地坝进行维护;汛期县防汛部门对管护补发一定通讯费费用,确保信息畅通。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拟从国家和省安排的工程运行维护经费中切除一定比例用于淤地坝维护和看守,确保淤地坝工程安全和效益长期发挥。 四、建议 淤地坝属公益性工程,建议国家在安排淤地坝除险加固投资计划时给予贫困县(市、区)资金上扶持,加大贫困地区中央投资比例,减免地方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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