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马锐同志作青海水土保持工作汇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8-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多措并举抓防治 凝心聚力促改革
努力开创青海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新局面
青海省人民政府

 

    青海地处三江源头,每年向下游输送600亿立方米优质水资源,是我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屏障,生态地位特殊。同时,青海又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全省水土流失面积32.45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44.5%,水力、风力、冻融相互交错,共同作用,极易引发灾害,水土保持任务异常艰巨。基于特殊省情、特殊水情,多年来,全省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水利部工作要求,坚持以水保生态、以水惠民生、以水促发展,协调推进小流域治理、坡耕地改造和淤地坝建设,同步加强预防监督、行政许可和监测评价,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水土保持支撑保障能力稳步增强,实现了“三增加、三减少、三改善”的良好局面,即:增加了基本农田、增加了粮食产量、增加了群众收入;减少了坡耕地面积、减少了土壤侵蚀量、减少了贫困人口;改善了生产条件、改善了生态环境、改善了群众生活水平。

    主要做法是:一是增强共识,树立系统治理“新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思想,以实施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流域等重大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为牵引,多部门协同,多项目互补,多措施并举,依法落实生态红线,严格管控开发行为,统筹推进全域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流域治理和生态建设提档增速,治理建设规模大幅跃升。五年来,全省投入各类生态建设资金260多亿元,通过实施国土绿化、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草原治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80平方公里。治理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荒漠化土地面积年均减少15.3万亩,沙化土地面积年均减少17.1万亩,黄河干流出省断面水质多年保持Ⅱ类,长江、澜沧江干流出省断面均达到Ⅰ类,确保了一江清水向东流。同时,三江源、祁连山两个国家公园建设全面推进,全省64%的高原重要湿地生态系统、30.7%的森林、85%的野生动物栖息地全部纳入自然保护地管理,为自然生态留下修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二是统筹谋划,构建水保工作“大格局”。统筹推进东部黄土高原区、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地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区和柴达木盆地五大生态功能区生态建设。江河源头区以封育保护和生态修复为主,辅以综合治理,构筑生态屏障;重要水源地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确保源头水质安全;水蚀风蚀交错区,实施封禁治理,保障区域经济发展。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坡耕地相对集中区域、侵蚀沟相对密集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对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实现动态监控全覆盖,严控人为水土流失。特别在水土流失严重的湟水流域,坚持水土流失治理与造林绿化、改善人居环境结合起来,统筹整合水保、绿化、生态保护、财政支农等资金,启动实施了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大规模开展造林绿化,湟水百万亩规模化林场建设纳入首批国家试点。2017年完成国土绿化面积400万亩,是历年平均的2.5倍。五年来,东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累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8.2亿元,治理小流域43条,改造坡耕地27万亩,建设淤地坝11座。项目区水土流失面积减少40%-70%,土壤侵蚀量减少50%-60%,生态水保、经济水保、民生水保综合效益明显提升。三是精准施策,写好脱贫攻坚“水保篇”。坚持把水保惠民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实行项目资金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实施水保生态工程,积极吸纳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和生态管护,实现务工增收。五年来,通过实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工程,255个贫困村、14.6万贫困人口直接受益,其中4.47万名贫困人口直接从事生态管护工作,年人均收入2.16万元。治理区植被覆盖率增加15%-25%,土地利用率由50%提高到70%以上,“三跑田”变成了“三保田”,粮食单产提高25%以上。同时,打造了一批“小流域+生态旅游+脱贫攻坚+种养殖”等典型精品小流域工程,增强了可持续发展能力,广大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成果。四是依法行政,拉响监督执法“警报器”。颁布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10多部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大水保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管制生产建设项目和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95%,审批率100%。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资金26亿元以上,省级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300多万元,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300平方公里以上,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事件193起。同时,还在玉树州设立了生态法庭,探索建立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补偿的机制,为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法治保障。

    我省水土保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央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小差距,自然灾害易发多发、水土流失量大面广,水土保持投入不足、治理速度缓慢,基层水保人员短缺、技术力量薄弱,水土保持科技含量较低、水保监管手段不多等问题依然突出。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治水实践,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深化青海省情水情认识,坚持“东西部开源节流并重、南北部保护修复并举”,以更大的力度和更有力的举措加强水土保持工作,肩负起黄河上游水生态建设的政治责任。我们规划,到2020年,综合治理小流域1500平方公里,综合整治坡耕地20万亩,对130座病险淤地坝实施除险加固;到203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0平方公里以上。

    我们深知,青海水保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是国家关心支持的结果。做好今后的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同样离不开国家和兄弟省区一如既往地支持帮助。水土流失是青海最大的生态环境问题,为从根本上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2006年起我省在三江源区全面取消了GDP考核,今年年初,结合主体功能区定位,取消了8个省级农产品主产区所属县和20个重点生态所属县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四项指标,引导各地切实履行好生态保护责任,全省近三分之二的县牺牲发展机会,全力保护生态,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同时,青海水土流失面广量大,各级政府自有财力十分有限,藏区财政自给率只有5%,仅靠我们自身能力很难治理。因此:一是恳请水利部和有关部委加大对我省水土保持资金的投入倾斜力度,取消艰苦边远地区地方配套资金,充分考虑海拔高、居住分散、运距长等特殊情况,提高建设标准,建立完善投融资机制。二是恳请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特别是上下游之间的补偿机制,拓宽治理区域,扩展投入渠道,形成多样化的水土保持治理模式和资金投入办法,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恳请加大对青海水土流失防治对策研究、水土保持关键技术应用和信息化工作的指导,从政策、资金、技术上给予更多支持。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