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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黑土区科考组对黑龙江黑土区进行考察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11-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在结束了内蒙古黑土区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之后,科考组于9月18日-21日对黑龙江黑土区进行了考察,先后实地考察了克山县河北乡新民村东大沟小流域、新兴小流域,克山县古城镇葫芦头小流域、拜泉县兴国乡徐家沟小流域、拜泉县新生乡丁家沟小流域、李家沟小流域、通双小流域、五岭峰小流域、海伦市前进乡前进小流域、东风乡大寨沟小流域、兴安小流域、兴业小流域,考察组还参观、考察了“中国科学院海伦农业生态试验站”及位于海伦市前进乡的水土流失对农业生产影响的田间试验场,可以直观地看出人工切割表层5cm、10cm、20cm、30cm的黑土层后所种植的大豆和玉米的长势差异显著。科考组在在拜泉县新生乡召开了有市、县、乡、村及农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在哈尔滨市召开了有林业厅、黑龙江大学、农业厅、畜牧局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现将黑龙江省黑土区的自然情况以及水土流失治理等情况简要介绍给大家。
黑龙江省黑土区的自然情况
 
东北黑土区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豆生产基地之一,号称“北大仓”。东北黑土区总面积103×104km2,其中:黑龙江省45.25×104km2,占43.93%。黑龙江省位于东经121°11′-135°05′,北纬43°25′-53°33′,北部以黑龙江、乌苏里江为界,与俄罗斯相望;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毗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地形复杂,西北部有大兴安岭山地,北部有小兴安岭山地,东南部有张广才岭、老爷岭、太平岭和完达山等山地,东北部为三江平原,西南部为松嫩平原,为兴凯湖冲洪泛平原。丘陵、山地海拔在300-1780m,占总面积的60.5%(其中山地占24.7%,丘陵占35.8%),平原海拔在50-250m,占37%。山地和平原的分布,构成了黑龙江省西北部、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部、西南部低的地势格局。平均降雨量为300-600mm,降水主要集中于6-9月份。年平均气温由南向北递减。7月份气温最高,南北差别不大,一般在20—230C。
黑龙江省处于中纬度欧亚大陆东沿,太平洋西岸,北面临近寒冷的西伯利亚,南北跨中温带与寒温带。冬季高空受贝加尔湖高压脊与亚洲大陆东部低压槽控制,而地面则受蒙古高压中心与阿留申群岛低压中心的影响,因而使来自蒙古高压区的干冷极地大陆性气团不断向太平洋阿留申群岛低压区流动,形成冬季风,夏季,随着太阳辐射能量逐渐加大,亚洲大陆由冬季高压系统转为低压系统,在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和高空锋区的影响下,使来自西太平洋的温湿海洋性气团不断向亚洲大陆流动,形成夏季风。因此,黑龙江省的气候具有明显的季风气候特征。
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之一。截至到2004年底总耕地面积为9.91×106hm2,人均耕地0.26hm2,总耕地面积及人均耕地面积居于全国前列,森林覆盖率43.6%,GDP5303万元,农业比重占59.5%,粮食总产3135万吨,大豆675万吨,总人口3817万人。
20世纪60年代统计,黑龙江省水土流失面积5×104km2,其中耕地流失面积在4×104km2,到了80年代中期遥感解译普查的结果,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达到13.45×104km2,是60年代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2.7倍,其中耕地流失面积达6.72×104km2,比60年代全省耕地流失面积增加2.5×104km2。黑土层正以每年剥蚀0.3—1.0cm的速度流失。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坡耕地黑土层已由原来的80~100cm降到20~30cm。土壤有机质含量由12%降为1%-2%。
 
 
 
黑龙江省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
 
在东北黑土区的103万km2的面积中黑龙江省黑土区面积45.25万km2,占总东北黑土区面积的43.93%。黑土区水土流失的治理将成为东北地区生态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能够有效保证东北黑土区的生态安全,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环境保障和生态保障,对于我国的粮食安全、解决“三农”问题也是至关重要。
黑龙江省治理水土流失是因地制宜进行得,根据不同得地理情况采用多种不治理方法,在治理坡耕地的主要措施是:顺坡垄改水平垄、修建植物地埂、坡式梯田和水平梯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营造农田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退耕和大面积封育保护;治理沟壑区的主要措施是:修建沟头防护、谷坊、塘坝等沟道防护措施,建立完整的沟壑防护体系;尊重自然规律,制定相关的保护政策和辅以必要的措施,促进自然修复;加强监督执法工作,遏制人为水土流失。部分地区采用发挥大自然自身的力量,加强生态修复。在人工治理的同时,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实施封山禁牧等政策措施与人工辅助措施相结合,促进大面积植被恢复。在治理过程中坚持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着重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制定优惠政策,调动社会积极性。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四荒”使用权等多种形式,明确责、权、利,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开发。
多年来由于自然和人为等因素黑龙江省平均每年流失黑土大约2-3亿立方米,流失的N、P、K元素折合成标准化肥4-5百万吨,每年因水土流失就减产粮食2.亿-40亿公斤。
黑龙江省在水土流失的治理方面采用综合治理措施,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治理水土流失。截至2004年底,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3×103km2,基本农田3.72×102km2,水保林6.26×102km2,经济林57.5km2,种草85.2km2,封育治理2.45×102km2,其他6.44×102km2,新建水土保持工程(塘坝、谷坊)3766座,完成土石方4.91×107m3
黑龙江拜泉县以前是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地区,剧烈恶化的生态环境,严重地阻碍了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多年大规模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的探索形成了以治沟、治坡为主攻方向,设立了“三道防线”,层层拦蓄,有效控制水土流失。第一道防线——坡面防护工程,即山顶栽松戴帽,林缘与耕地接壤处开挖截流沟,控制坡水下山;第二道防线——田间工程,即按等距离营造农田防护林,等高打垄、修梯田,蓄水保墒就地渗透;第三道防线——沟道工程,即沟道修跌水,沟底修谷坊,沟侧削坡、插柳,造林封沟,顺水保土。截止2002年,全县治理水土流失288万亩,治理程度达55%。各项水保措施每年可拦蓄径流7000万立米,拦蓄泥沙1030万吨,土壤侵蚀减少89.4%,年土壤侵蚀模数由4000吨/平方公里下降到1750吨/平方公里,土壤保肥能力提高51%,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0.51%,全县农村人均收入由治理前的不足百元增加到2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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