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张学俭副司长做会议总结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12-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在200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司长 张学俭
(2005年12月5日)
 
同志们:
  为期两天的国家水保重点建设工程工作会议今天就要胜利结束了。根据会议安排,受刘震司长委托,我对会议作一简要总结。
  本次会议是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刚刚胜利毕幕,也是在全国人民继续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2003-2007年工程实施中期、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在这种情况下召开这次会议,总结经验,提出要求,对于搞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非常必要和及时。
  今天上午刘震司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对近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江西省水利厅管日顺副厅长和赣州市叶玉忠副市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辞。与会代表考察了信丰县水土流失警示教育基地、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高速公路水保“三同时”,对赣州水土保持突出产业开发示范和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留下了深刻印象。来自项目区省市县的10名代表做了典型发言,交流了经验,研讨了问题,提出了建议。
  总之,这次会议时间虽短,但安排丰富,内容重要。大家普遍感到大有收获,特别是实地考察,看到了不同模式的水土流失防治技术和成效,深受启发,深受鼓舞。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圆满成功,
  一、会议主要收获
  新一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于2003年启动实施,实施期为2003-2007年。自2003年石家庄启动会以来,工作会原则上两年一次,参会人员主要是省、地两级具体工作负责人。大家普遍感到,会议是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的会,是交流做法经验的会,是推进具体工作的会,是务实而富有成效的会。这种会议形式对于有效指导工程的实施,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发挥,保持该工程长久以来的生机与活力,发挥其在全国生态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会议的收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研究了新形势,增强了在新情况下搞好工程建设的信心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是国家最早的生态建设工程。大家可以回忆一下,当时是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刚把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小平同志提出发展是硬道理,在当时搞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非常具有前瞻性。现在不一样了,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国家高度重视生态建设,提出五统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在这种情况下,把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发扬光大,建设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工程,更具有重要意义,也符合时代要求。比如,北京与绿色奥运相结合,江西建设生态后花园,赣州水保先行,脐橙飘香等。所以,会议的最大收获,就是在新形势下,坚定把工程搞好的信心,进一步统一认识,贯彻刘司长的讲话精神,总结经验,探讨问题,把工程建设放在国家发展大格局中。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水土保持工作相关的政策,如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群众投劳一事一议等,使工程建设面临新的情况和新的挑战;同时,现代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也对水土保持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会上,大家结合实际分析了当前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在新形势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进一步明确了该工程在国家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了适应新形势,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开拓创新,积极采取相应举措推进工程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二)安排部署了近期工作
  刘司长在讲话中,总结分析了工程实施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了四个经验,提出了六项工作要求,对下一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刘司长的讲话不是就工作谈工作,还包含有很多新的东西,可以概括为六个字:定位、理念、机制。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风雨征程23年,开创了众多先河,积累了丰富经验,完全有资格做为全国的示范工程。从全国来看,经验最典型、成效最突出、考察人次最多的,还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既然如此,大家就不能放松要求,作为全国的示范,就要高起点,就要勇于也要有能力从一个辉煌走向新的辉煌。刘司长还讲了理念更新,体现在工程上,就是要增强新的理念,特别是生态修复的理念,要把保护的理念,自然修复的理念,落实到工程上,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并重,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加快生态环境改善进程。还有一个就是机制,特别是群众参与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在重庆重点工程调研时,我发现,即便不取消两工,在农村依然存在壮劳力流失,在地里务农的都是“3861”部队,甚至70多岁的老人。还有生态补偿机制,虽然理论提出来了,但还很远未落到实处。大家回去要积极探索。刘震司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地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成功经验,明确提出了下一步工作重点与任务,要求各地围绕“人与自然和谐、机制创新、工程建设规模效益、规范建设管理、科技支撑、宣传教育”等6个方面继续开展示范创新,大家回去要抓紧贯彻落实。
  (三)总结交流了经验做法
  会议共安排10个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普遍反映10个典型选得很好,各有特色,可以互为借鉴。比如:如北京市的“以水源保护为中心,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模式,辽宁省每年三次的参观交流、拉练检查,山西省柳林县实施的“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的工业反哺农业机制,甘肃安定区的长期以来的水保立区战略,江西的赣南大示范区建设与产业开发相结合等,都是各地适应新形势,在工作中务实创新、不断进取探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我们要继承发扬,巩固提高,在项目区全面推广,促进工程建设。
  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几点要求
这次会议对进一步规范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增强项目效益发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务必要认真贯彻落实刘震司长讲话精神,围绕“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这两个根本目标,切实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新发展。根据刘震司长重要讲话,就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我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贯彻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
  会后,各地要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贯彻落实工作。一是流域机构要根据此次会议精神,做好本流域负责管理的相关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或者水利部委托的其他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有关工作。二是各省水土保持部门要向主管厅领导汇报会议情况,重点是刘司长讲话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同时,各省应适时召开所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县主管领导、水利局负责人、水保站技术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尽快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好下一步工作,保障工程按规划提出的目标顺利实施,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
  (二)优化项目设计,加强前期工作
  各地要根据水利部和财政部联合批复的实施规划,抓紧组织编制2006年初步设计,做好2006年计划的申报工作。
  初步设计要以项目区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组织编制,由省级水行政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承担单位应熟悉水土保持业务,并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资质。规划设计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充分征求项目区群众对工程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和管护等方面的意见,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发挥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在生态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大家注意,从2005年起,年度计划下达方式按财政部要求进行了改革,水利部先下达年度治理任务计划,财政部根据水利部下达的治理任务计划再下达资金补助计划。计划申请程序不变,依然要求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联合编制上报水利部、财政部。2006年计划申请要求各地于2006年2月底前上报,请各地务必抓紧按时申报。从这几年申报情况来看,往往因为有个别省上报太晚,影响了整个计划的下达时间。如果再出现类似情况,我们将调减相关责任省的任务和投资计划。
  (三)打造精品工程,加强示范建设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20多年来,发挥的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为全国生态建设提供了示范样板。此次会上,刘司长明确提出要把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建设成为我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示范工程。为此,我提三方面具体要求:
  一是项目布设要集中连片,形成规模,项目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不少于100平方公里。要注意相近流域的整合和衔接,连成一片,形成规模效应。二是根据水利部颁发的《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水保[2004]23号)和《关于开展面源污染防治水土保持试点工程建设的通知》(办水保[2005]99号)精神,在项目区开展相应的工作。三是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科技示范园建设,争取每个项目县都有一个水保科技示范园,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示范、宣传、科普、教育等功能与作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工程管理
  各地要按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工程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和年度验收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省级检查一年不能少于二次,要重点检查前期工作是否规范,下达计划是否完成,工程质量是否达标,措施数量、工程地点与批复是否一致,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以及监理制、公示制、产权确认、管护责任、农民投劳、地方配套等落实情况。特别是地方配套,一定加强做工作,争取落实得更好一些。年度验收要在县级自验的基础上分措施进行抽查验收,抽验比例不得少于完成任务量的15%;淤地坝、坡面水系和集中连片的机械施工工程要逐个进行验收。
  (五)加强政策调研,做好基础工作
  在开展工程建设的同时,各地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的要求,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工作,研究新问题,提出新举措。近期各地应加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通知》(国发[1993]5号)中明确提出“对已经发挥效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要按照库区流域防治任务的需要,每年从收取的水费、电费中提取部分资金,由水库、电站掌握用于本库区及其上游的水土保持,由所在省水行政主管负责组织检查验收”。《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河北、重庆等省已经出台了从水库、电站提取费用用于水土保持的办法,山西省柳林县出台了“关于实行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的实施意见”,实行以工补农、以黑补绿。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政策机制的调研和推进工作。
  同志们,这次会议在江西赣州召开,得到了江西省水利厅,赣州市及有关县的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他们为会议顺利召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此,我代表全体会议代表,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祝各位代表返程顺利,身体健康,万事胜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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