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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赤水市“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通过专家评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6-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3年5月3日,贵州省赤水市“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专家评审。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国际泥沙研究培训中心、长江水利委员会水保局、中科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贵州大学、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了评审。 赤水市位于贵州省西北部,与四川南部接壤,是黔北通往川渝的重要门户,是川黔边境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中心,物资流通集散的重要港口城市,素有“黔北明珠”的美誉,因工农红军曾“四渡赤水”而闻名中外。赤水幅员面积1801.2平方公里,位于贵州高原与四川盆地的斜过渡地带,赤水河、习水河穿境而过,形成“两谷、四面坡”地形,河谷切割强烈,极易产生水土流失。1988年全国第一次土壤侵蚀遥感数据显示,赤水市水土流失面积为965.5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53.58%。为遏制水土流失严重状况,赤水市委、市人民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高度重视,提出“生态立市、旅游兴市、竹业强市”的奋斗目标,将水土保持作为打响赤水生态品牌、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重点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退耕还林、水污染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初步实现了青山绿水、环境优美、城乡富庶、人民安居乐业,为同类地区生态治理树立了示范典型。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构。赤水市委、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高度重视,将水土保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一规划,纳入政府考核范围。建立和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渠道的支农资金得到有效整合,投入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同时,赤水市大力健全水保机构体系,除市水土保持机构外,专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常务副组长、28个部门乡(镇、办事处)领导为成员的赤水市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以副市长为主任、12个部门领导参加的赤水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实行挂帮责任制,保证了水土保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科学规划,多措并举。通过对市情和地方水土流失情况的深入分析研究,赤水市委、政府提出了“两业(竹业、旅游业)”两城(大西南竹业城、贵州省新兴旅游城)一市(贵州省经济强市)”的城市发展定位,明确了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要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以国家重点治理项目为依托,充分发挥大自然生态修复能力;二是以“改土治水、绿化荒山、退耕还竹、封禁育护”为突破口,实现“两个稳定”(稳定粮食生产、稳定农民增收),开发“两个产业”(竹产业、旅游业);三是积极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打破农村单一的低层次垦殖格局,促进农、林、牧、副、渔业协调立体发展;四是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开发旅游资源,打造特色水土保持工程和美丽乡村亮点。根据这一原则,赤水市确立了因地制宜、切合流域实际的开发治理方案,重点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退耕还林、城市绿化、生态村镇建设和水污染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建成了山水田林路相互配套的立体防治体系,发展壮大了生态农业(如金钗石斛的规模种植、林下养鸡、猪-沼-果(菜)等循环农业)、生态工业(竹加工产业)和生态旅游业(龙眼节、农家乐)等特色产业,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三是严格管护,巩固成果。治理打基础,管护出成效。赤水市水土保持工作始终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管护,杜绝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发生。一是落实严格的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范围,落实管护责任。小型水利水保工程、人畜饮水工程、塘堰整治工程等由各乡政府和村委会管理;林草后期管护由村委会指导农民进行。在对管护人员颁发所有权证明的同时,签订管护责任书。市水保办每年对管护运行情况作全面检查。通过管护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保证了水保工程建成后效益的持续发挥,水保工程设施完好率达90.00%,林草成活率达85.00%以上。二是狠抓监督执法。在强化政策法制宣传、建立健全监督执法体系、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认真落实“三权”、“一案”、“三同时”制度,规范水土资源开发利用,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通过多年持续努力,赤水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获得了“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县(市)”、“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小流域”、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际最佳休闲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全市累计治理20条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1.50平方公里,全市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83.01%;市域内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陡坡开荒全面禁止,91.00%的坡耕地得到治理;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86.12%,治理度80.00%以上的小流域面积占市域应治理小流域总面积的58.00%,林草植被覆盖面积达到87.0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76.17%;水土保持功效得到提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83.01%,土壤侵蚀量减少60.01%;方案申报率98.03%、审批率100%,验收293个,验收率96.38%。市域内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常年保持100.00%,空气负氧离子含量达24000个/cm3,景区高达32000个/cm3,成为天然氧吧。特色竹产业基地不断壮大,全市竹林面积扩大到125.5万亩,建成了全球最大的竹浆造纸项目、发展竹加工企业200多家,开发出建材、纸制品、工艺品、生活用品、竹食品等五大系列250多个竹产品种,农民收入中43%来自于竹产业,农民人均收入持续增加。已建成全国最大的“赤水市石斛种苗繁育基地”,年生产石斛种苗能力2000万株以上,开发出“赤水金钗石斛养生茶片”、“石斛软胶囊”、“石斛酒”、“石斛精”等一系列产品,在市场上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占有率。通过开展对村域道路、村容村貌的综合整治及农村垃圾、污水的集中处理,有效改善了农村“脏、乱、差”现象,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家乐产业蓬勃兴起。生态旅游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全市现有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和13个重点风景名胜区一级景点,被旅游专家誉为“竹子之乡”、“千瀑之市”、“丹霞之冠”、“桫椤王国”、“长征遗址”。 与会专家和代表实地考察了赤水市城市水保治理工程、大同河小流域治理工程、新宇公司竹加工企业、复兴镇凯旋村石斛种植基地建设情况。观看了赤水市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市”专题片,听取了赤水市关于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的汇报。专家组认为:赤水历届市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始终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和各级政府考核目标,工作制度完善,机构基本健全,责任落实。坚持将水土保持与调整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竹产业、石斛、旅游业等生态产业,提高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民人居环境,实现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所到之处,赤岩、青山、竹海、碧水、蓝天,田舍镶嵌,安居乐业,天人合一。 专家组认为:赤水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认识到位、机制完善,防治思路正确、防治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建设成效显著,工程管护责任落实,基础工作扎实,档案资料完整,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考评标准,同意通过评审。 板桥沟小流域治理前 板桥沟小流域治理后 丙安河小流域治理前 丙安河小流域治理后 大同河小流域治理前 大同河小流域治理后 农村新貌 中药材——石斛种植地 中药材——石斛 城市水土保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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