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土保持大事回眸

重要规章制度和文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12-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落实《水土保持法》和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更好地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水利部于2017年1月印发《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水保〔2017〕36号)。要求各地按照随文下发的《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的指导意见》

    2017年3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的指导意见》(水保〔2017〕108号),明确考核原则、内容、指标和评价方法,推动省级政府对市县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

    三、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2017年11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范生产建设项目自主验收程序、内容和标准,建立第三方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制度,进一步压实生产建设单位主体责任。

    四、水利部办公厅下达2017年分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导性指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确保圆满完成“十三五”全国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利部办公厅于2017年3月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导性指标的通知》(办水保〔2017〕38号)。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重点预防保护面积、生态清洁小流域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导性指标下达各地,要求各省(区、市)定期报送指标分解文件及省级年度统计成果。

    五、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水利部办公厅于2017年3月印发了关于《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的通知(办水保〔2017〕39号),明确2017-2018年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实施目标、主要任务、进度要求和组织分工。

    六、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水土保持三项重点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水利部办公厅于2017年5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水土保持三项重点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7〕582号),明确考核内容为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七、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关于切实做好主汛期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淤地坝工程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近期淤地坝安全运用专项检查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水利部办公厅于2017年7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7〕105 号)。就强化防汛责任落实、加强巡查值守、完善防汛预案、加强运行管理、强化防汛责任人培训和确保在建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度汛安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八、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为明确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区域范围和主要任务,确保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上下协同有序开展,水利部办公厅于2017年10月印发了关于《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办水保〔2017〕160号)。就区域水土流失监测、监测点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年度消长情况分析评价、水土保持监测数据整(汇)编及监测成果发布与应用等主要内容规划编制提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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