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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利局:依法加强水土保持 为北京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1-08-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北京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的增长和人们对生态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给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水土流失是当代中国的头号环境问题,也是北京市生态环境诸多问题中最为关键和防治意义深远的一个问题。因此,依法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在注重发展的数量、速度和质量、效益的同时,调整好资源、环境和人类生存发展的关系,是当前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任务。
  自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北京市在水土保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北京市以相对少的人均水土资源量,支持了首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但我们也注意到,北京地区的发展已超过了水土资源的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快速发展的城市规模对环境造成了不容低估的负面影响。依法保护水土资源是北京城乡发展首先要解决的大问题。要求我们要通过转变指导思想和调整产业结构,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首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实行“预防为主、依法防治”,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
 
  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从而使我国的水土保持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也使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有了更完备的法律保障。10年来,北京市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在依法保卫水土资源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水土保持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在逐步完善
 
  1992年6月19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2年10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发布“《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罚款处罚规定”; 1994年5月27日,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局联合制定施行《北京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收费标准和实用管理办法》;2000年3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2000]11号文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知》等等,10年来,市县两级累计制定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66个,这些配套法规为结合北京区域实际情况贯彻水土保持法起到了重要作用。北京市计划力争到2005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的更为完备的水土保持法规体系。
 
  (二)水土保持执法体系建设在逐步加强
 
  按照“一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两加强(加强监督管理法制化建设和加强监督管理正规化规范化建设)、四统一(统一认识、统一队伍、统一着装、统一发证)”以及“精简、精干、高效”的原则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整顿加强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在全市已建立一支有100多人组成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这支队伍按行政或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具体执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三权”( 监督权、收费权、审批权)。同时,按照“文明、规范、高效、廉洁”的要求管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建立以水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体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罚没财务管理制度、罚缴分离制度、执法监督制度和执法人员奖惩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与管理,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真正做到了严格依法行政。
 
  (三)实行预防为主,治管结合,成效显著
 
  自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北京的水土保持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治管结合的方针,水土流失治理以大流域为骨干,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治理中以村、农户治理和管护为基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以及蓄水保土耕作措施相互配置的原则,同时严格实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治理现有水土流失的同时,遏制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并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取得了一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落实“一方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两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治理费)、三权(监督权、收费权、审批权)、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尤其是执法力度。10年来,全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67 km2,治理保存率为80%以上;受理社会上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60起;查处违法案件110起;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703个,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2000余万元,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依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费1亿余元;建立水土流失恢复治理示范工程20处,返还治理示范工程14处;分别利用1989年、1995年和2000年的卫星遥感影像完成了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掌握10年间北京市土壤侵蚀的动态变化情况;2000年完成了密云水库上游北京境内水土流失监测简报;在城市水土保持方面以海淀区为主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经过努力,既在一定程度上治理了原有的水土流失,同时也有效地控制了由于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等大中型企业和取土、挖沙、采石、陡坡耕作、乱砍滥伐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
 
  (四)广泛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水保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搞好水土保持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水土保持是一项公益事业,公益事业需要人人来关心,人人来参与。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大案要案的查处和水保方案示范工程的建设以及水土流失科研监测等工作的开展,北京市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充分地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水保意识,以争取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宣传上强化“四个意识”即水保基本国策意识、水土流失是头号环境问题意识、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主体意识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在宣传上利用各种媒体包括“北京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信息”、计算机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和水保法宣传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坚持“三个面向”(面向领导,面向建设单位,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构思“大手笔”,舍得大投入,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应,社会公众、民间团体和开发建设单位的水保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为搞好水土保持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存在不足,有待完善
 
  在取得可喜的成就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水土保持工作还存在着许多有待完善和加强的地方:
 
  (一)人为水土流失尚未得到根本性控制。长期以来,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着“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即政府这边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治理,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却在搞开发建设的同时“捎带着”造成严重的人为水土流失,很多开发建设项目所获取的经济效益是以牺牲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开发建设单位逃避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保方案和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只重视其主体工程,不管或不重视其开发建设是否造成水土流失和由此带来的危害和隐患,主体工程一竣工即大功告成,而水土保持部门还得用政府投资为其做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
 
  (二)依法保护水土资源意识还相对淡薄,行政干预过多,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水土保持执法难,难执法。
 
  (三)相关行业部门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上没有按照法规规定严格把关,甚至根本就没有把关,即在没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也就是在缺少水土保持这道程序的情况下,就把项目批复实施了,造成水土保持工作非常被动,他们客观上也步入了无视法律的违法行径。建议各级规划和计划部门在立项目和批项目的时候,应充分考虑水土保持,对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项目要严格把关,没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保方案,就坚决不予立项和批复,从而从根本上把住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源头。还有,对于环保部门也应如此,根据计划、环保和水利的共同发文的规定,没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坚决不能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从环评的角度,把住这道关,是至关重要的。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相关部门对水保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对水利部门的工作配合不够。
 
  (四)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中的处罚条款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已经不适应现在实际工作的需要。
 
  三、北京将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实行治管结合,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
 
  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是可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物质基础,离开了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也就不存在可持续发展。在各种自然资源中,又尤以水土资源最为珍贵。对于人均水土资源量相对匮乏的北京市来说,更是如此。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善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成为当前水土保持的核心内容。
 
  北京市的水土保持工作以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密云、官厅等水库上游水源地的水源保护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和社会个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
 
  为解决北京地区的水资源紧缺问题,北京市政府和水利部共同制定了《21世纪初期(2001-2005年)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其中对加强水土保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划到2005年将投资13亿元,治理官厅水库上游水土流失面积6498 km2;投资6.1亿元,治理密云水库上游水土流失面积2034 km2。国务院在批准这一规划时要求“起步要加快,投入要保证,管理要加强”。管理要加强的关键是依法管理,要依法保护治理成果,要依法推进水土保持工作上水平,出效益。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搞好水土保持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同时其内涵和外延也是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它要求北京市要按照首都发展的新思路,来确定水保工作的新观念和新方式。我们要按照进一步加强“预防保护为主,依法防治”的要求,完善水土保持法制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和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依法行政。开发建设项目必须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执行水保方案的“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督”制度,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水保方案防治其造成的水土流失。水利水保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水土保持执法大检查,打击严重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充分发挥人大、司法部门、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公开揭露并及时处理违法案件。实行预防保护为主,治管结合,依法防治,建立起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新秩序,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为北京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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