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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土保持办公室:搞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1-08-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治理水土流失成果显著
  十年来,我省丘陵山区广大人民群众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不懈,艰苦奋斗,大力开展以修梯田、建库塘为主的蓄水保土工程,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为:
 
  (一)水土流失治理速度加快
 
  丘陵山区广大干部群众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进行了大规模的治山治水,治理水土流失。十年来,全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00 km2,建设和改造基本农田78万亩,发展经济林、水保用材林50万亩,配套各类水利水保建筑工程10万座,全省山丘区900多条小流域,有380条得到了初步治理。在20个丘陵山区重点县中,水土流失治理率超过60%的已有10个县。这些县大都坚持集中治理,连片治理,把防治水土流失和中低产田改造、丘陵山区开发密切结合起来,从而加快了治理速度。盱眙县水冲港乡从1988年开始,组织全乡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开始了大规模的荒山开发工作。他们以小流域为单元,统一规划,挨个山头实施治理,改变以往挖洞穴植树为等高条垦拓植林果的方法,大力发展板栗。经过三年多的苦干,共投入120万个工日,挖填土石方300万方,搬运石头6万方,栽植板栗1.63万亩(人均达到1.5亩),相当于再造一个水冲港。在长期的小流域综合治理过程中,水冲港人塑造的“自力更生、艰苦创业、长期奋斗、为民造福”精神,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号召全省各行各业学习“水冲港精神”。
 
  (二)促进了山区经济发展
 
  我省坚持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治理和开发相统一,走出了丘陵山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路子。特别是近十年来,我省积极探索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模式,不断完善了不同类型丘陵山区开发体系,进一步促进了丘陵山区经济发展。连云港市抽查了已验收的24条小流域,治理前粮油总产4365万kg,在退耕还林18%的情况下,1997年粮油总产增加了2130万kg;人均纯收入由268元提高到1780元,是治理前的7倍。仪征市经过多年的连续治理,已有20多个小流域185 km2的面积基本控制了水土流失,并改造中低产田14万亩,营造水保、用材林1.2万亩。还修建了众多的塘坝,改造和延伸了一批翻水线。改造后的小流域,平均每亩增产粮食150kg,每亩经济林增收600元,人均增收400元。南京市溧水县傅家边小流域,通过十多年的建设,改造、开发荒山,万亩梅园已具规模,并建成梅王果品加工厂,实施龙头带动,“生产、加工、营销”一条龙,产品畅销省内,并打入国际市场,年销售额达近千万元。
 
  (三)生态环境有了显著改善
 
  大量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设施,对防洪减沙,蓄水保土,改善人们生产和生活环境,起了显著作用。据调查分析,通过这些工程,每年约可减少土壤流失400万m3左右(相当于2万亩地30厘米厚的耕作层)。经过综合治理的一大批乡村和小流域,已由过去穷乡僻壤、荒山野岭,变成林茂粮丰,通路通电的富裕乡村。铜山县汉王乡过去是个“有女不嫁汉王乡”的贫困山乡,通过十多年小流域综合治理,如今是梯田层层,道路畅通,松柏苍翠,果树花香,成为我省有名的“花果之乡”。1995年该乡曾被提名国际联合环境署全球生态环境500佳。大丰市草庙乡圩东村是我省沿海平原沙土区水土保持示范村,经过四年的治理,全村植被覆盖率由原来的20%左右,提高到42%,沿沟渠路形成林、果带,各级沟口都建设了涵闸、跌水,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农业生态环境大大改善,被盐城市评为“绿化第一村”,被国家列为可持续农业发展试点。沙河水库过去是以农业灌溉为主的水库,通过对山、水、林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变成了闻名省内外的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成为我省五大旅游度假区之一。
 
  (四)增强了干部群众水土保持意识
 
  《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利用报刊、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方位地加大宣传力度,使《水土保持法》家喻户晓,深得人心,广大干部群众水土保持意识得到大大增强,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观念普遍形成,为水土保持工作的进一步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水保执法步上新台阶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在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
 
  《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后,我省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一是作为全民“二五”普法内容之一,向全社会、全体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二是每年开展一次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的专题活动;三是有关的新闻媒体也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从多方位进行宣传报导。在宣传工作中,采取一般与重点相结合的方法,力求深入浅出。在宣传对象上,坚持面向领导,面向生产建设单位,面向群众,宣传内容上,注重法规与制度相结合,突出深度与广度。增强了全民的水土保持法制意识。
 
  (二)认真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
 
  1、制定相关法规和规章
 
  《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我省及时地出台了水土保持配套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1994年,省政府颁发了《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同年12月30日省人大八届12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1997年7月省人大又结合我省的实际,修正了该《实施办法》,细化了条款,更具可操作性。1996年,省人民政府制定了《江苏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1999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平原沙土区的通知》,不断规范水土保持工作行为。各市县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监督执法体系和配套法规体系,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职能,努力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上来。
 
  2、完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
 
  我省的水政执法体系建立较早。为了使水土保持执法工作得到强化,首先,明确省水土保持办公室主任为水政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水保办全体人员为总队水政监察员;其次,我厅于1997年初下发了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通知》,在丘陵山区有水土流失的10个市、21个县增设了41名水土保持监察员。各乡镇也相应配备了水保监察员,自上而下完善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为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3、履行《水土保持法》赋予的职责依法行政
 
  1996年10月,我省在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七个县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试点,制定了“水土保持执法试点县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通过执法试点,在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完善配套法规、建立监督执法体系、审批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责任、查处违法案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对面上的执法工作起到了示范和促进作用。同时严把“审批、收费、检查”关,加强监督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1999年,我省盱眙、赣榆两个县列为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县,通过近两年的努力,规范化建设已达到水利部的验收标准,通过了省级验收。盱眙县水保执法机构从无到有,执法队伍从小到大,执法程序逐步规范,执法效果越来越明显;先后查处违反水保法规案件3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04份,征收水保“两费”272.4万元,其中防治费229.4万元,补偿费43万元。
 
  (三)编制水土流失治理规划
 
  水土保持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做好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工作十分重要。1989年我省编制了《江苏省水土流失现状和分区治理规划》,并列入江苏省国土总体规划之中。“九五”期间,根据水土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又研究编制了《江苏省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水资源工程规划》,明确提出到2000年完成150条小流域、一批小型水资源工程和水资源骨干工程的治理任务,进一步了完善丘陵山区水土流失治理规划。
 
  (四)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水土保持
 
  在丘陵山区的水土保持工作中,我省一直依靠科技进步,增加科技含量来促进水土保持工作的积极开展。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协作,对水土保持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技术课题进行研究,组织攻关。如在宜兴开展的“应用遥感技术调查宜山区开矿对水土流失影响及防治措施研究”,赣榆县开展的“龙泉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与开发的研究”,与中科院南京土壤所开展的“用定量遥感方法监测与防治太湖流域的水土流失”等研究。均在指导、提高水保实践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外,我省先后立项开展了丘陵山区发展经济林果技术攻关研究,建立了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实验园和五大优质种苗基地,为提高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提高水土保持科技含量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十年来,全省共开展研究项目40多项,有1项成果获省政府奖励,25项获省水利科技进步奖,其他获市级奖励。
 
  (五)不断加大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投入
 
  为保障水土保持工程的顺利实施,省委、省政府明确了专门的资金渠道,专项用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据统计,十年来,省级财政用于水土保持及综合开发的投入达1270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达38500万元,为水土保持及综合开发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同时,也得到了水利部的大力支持,1998、1999两年,共安排国债资金1400万元。各市县都能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积极落实水土保持工程配套资金。南京市仅在“九五”期间用于水土流失治理的经费达5608万元。有的地方还采用金融单位贷款、施工单位垫支、材料部门赊欠、后方扶贫支援、农民个人集资等办法筹集资金,保证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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