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郭永祥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12-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坚持抓好长治工程建设积极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中共四川省委常委 副省长 郭永祥(2006年12月9日)
 
尊敬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位委员,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十五”期间四川长治工程建设情况和今后工作打算作一简要汇报。  一、“十五”工作情况  过去五年,四川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目标,深入实施长治工程,切实加强流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十五”期间,全省共完成长治工程建设政府投资5.5亿元,群众投劳1.06亿个,分别比“九五”期间增长58%和20%。  (一)流域综合治理效果显著。面向水土流失重灾区进行工程建设布局,坚持以大流域为依托、以小流域为单元,走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的路子。“十五”期间,全省共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465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819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10233平方公里。通过综合整治,各项目区初步构建起以坡改梯为主的高标准农田体系、以经果林为主的农业多种经营体系、乔灌草相结合的立体生态防护体系和沟凼渠池路相配套的农村基础设施体系。与治理前比较,项目区的林草覆盖率增加20%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减少60-70%,土壤侵蚀量减少60%以上,流域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更为重要的是,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改善,项目区人均拥有1亩旱涝保收基本农田,粮食单产比治理前提高30%以上,人均纯收入增长40%以上。  (二)预防监督依法推进。坚持把预防监督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政府目标责任制和预防监督一票否决制,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有效控制人为因素导致的水土流失。“十五”期间,全省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3万个,依法征收水土保持“两费”1.2亿元,建设返还治理示范工程400多处;共开展水土保持现场监督检查8000余次,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259宗,督促建设单位投入治理资金14亿元。目前,水土资源破坏大于治理的被动局面在总体上得到扭转。此外,我们还在山洪灾害易发区段加快建设预警系统,目前已成功预报滑坡、泥石流灾害95起。  (三)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加强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建设,努力提高监测技术水平,为生态环境保护和重大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十五”期间,共建立起包括1个总站、12个监测分站和26个监测点在内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有效覆盖了四川境内的长江干流和各主要支流。以此为依托,实施了全省第三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启动了瀑布沟水电站等一批大中型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开展了长治工程效益监测工作。监测证实,我省长江流域水土流失趋势已经发生由增到减的历史性转折,局部地区生态环境面貌显著改观,涪江、渠江等支流的输沙量呈明显下降趋势。据涪江射洪控制站测定结果表明,每方水较治理前减少泥沙1.24公斤,减幅达90%以上。  二、几点启示  在实施长治工程的实践中,逐步深化了对生态建设规律的认识,也摸索出一些防治水土流失的有效路子。  (一)实行政府统筹,严格目标管理,是抓好长治工程建设的组织方式。长治工程是一个多领域、跨区域、长进度、高难度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依靠政府的强力推动,依靠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才可能真正收到成效。四川各级政府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各类项目,凝聚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组织优势。为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我们将水土保持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督办事项范围,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目标考核体系。省、市、县各级政府之间,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之间,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逐项落实工作任务,逐层实行严格考核,形成了强力推动的工作体系。在这一体系的作用下,各级政府的配套资金得以足额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得以切实履行,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2003至2005年,省政府就为国家农发水保项目落实配套资金5773万元。  (二)持续创新机制,规范建设管理,是推动长治工程深入实施的动力源泉。长治工程是一项开创性事业。我们着力打破思维定势,积极探求一切有利于搞好水土保持的好机制、好做法,不断为这项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在治理模式方面,对不同地区实行分类指导,摸索出了脱贫致富型、小康示范型、城郊经济型、庭园水保型等各具特色的成功防治模式,实现了治理水土流失根源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有机结合、同步进行。在建管制度方面,按照民主、公开、规范、透明的要求,积极推行和完善项目主体责任制、投工投劳承诺制、项目公示制、苗木政府采购制、县级财务报帐制、工程产权确认制,逐步推动工程建设进入制度化轨道。在激励机制方面,突出“择优扶持”原则,对实绩显著的市县加大投入力度,对考评最差的市县实行末位淘汰,形成了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  (三)抓好科研示范,推广实用技术,是提高长治工程实施效果的关键环节。长治工程是一个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生态建设项目。我们充分发挥科研工作的引领支撑作用,大力加强水土保持实用技术研究,努力提高长治工程的科技含量。“十五”期间,全省共取得水土保持科研成果45项,并建成了以“绵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为代表的一批示范项目。植物护埂、网格护坡等一批实用工程技术和粉煤灰条型柱等一批新型建筑材料得到广泛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生态和经济效益。大竹县将粉煤灰条型柱用于坡改梯建设,每方比条石节约成本30元以上,既降低了工程造价,又避免了采石带来新的水土流失,还发展了循环经济,解决了发电厂粉煤灰变废为宝的难题。  (四)大力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动员,是凝聚长治工程建设合力的重要途径。生态环境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全民参与的公益事业。我们大力加强社会动员,广泛开辟参与途径,积极营造全民共建共享良好生态的社会氛围。“十五”期间,四川各地水利、宣传、教育、团委等部门加强工作协同,综合运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传媒手段,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了“保护母亲河”、“人人争做生态守护人”、水土保持科普夏令营等各类公益宣教活动,增强了广大社会成员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水保法制观念。在宣传发动和政策带动下,社会资金大量流入生态建设领域,民营水保产业迅速兴起。近五年广安市就吸纳社会资金2亿多元用于水保建设。  三、下步工作打算  “十一五”时期,我们将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强化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坚持以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目标,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长治工程为载体,努力开创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新局面。到2010年,我省长治工程的建设目标是:完成600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整治水土流失面积8000平方公里,项目区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境内长江干流和各主要支流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水土保持行为得到全面规范;覆盖全省范围的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初步建立,各类山洪灾害损失得到有效控制。  (一)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全面加强预防监督执法工作。坚持“预防为先,监督为重”的方针,把预防监督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深入开展《水土保持法》宣教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破坏水土资源的典型案例,大力规范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和使用管理。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和验收关,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真正做到建设有方案、施工不流土、竣工不露土,确保水土流失防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政府统筹协调,打好水土流失防治总体战。集中整合各类项目和资金,坚持改土、治水、修路、兴林并举,小流域治理与农村户办工程项目并抓,实现农村水土保持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互动,满足治理区群众增产增收、安全饮水、清洁用能、保护生态等多方面需求。综合运用人工力量和自然修复能力,进一步完善水土流失防治的多元化工作思路和措施体系。特别是把依靠自然机理防治水土流失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新理念,统筹规划,标本兼治,努力实现流域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拓宽民间资金流入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工作。  (三)继续抓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为生态建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抓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科学布局监测站点,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定期发布水土流失监测公报。“十一五”期间,计划新增17个监测站点。同时开展长治工程效益监测工作,抓好重大项目的水土保持成果认定。积极完成第四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任务,摸清全省水土流失状况及危害。  四、两点建议  (一)建议增加对长江上游地区的水土保持投入。长江上游的生态环境状况,直接关系到整个长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大局。自1988年国务院将长江上游列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以来,长治工程实施范围已由原来的“四大片”逐步向中游扩展和推进,但原批复确定的范围并未得到全面治理。如我省的岷江、沱江流域,既是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核心区,也是国函[1988]66号文批复确定的重点范围,但一直未被纳入长治项目区。因此,建议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大幅度增加对长江上游地区的水土保持投入,抓紧启动坡耕地综合整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特别是鉴于四川作为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地区之一的实际情况(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5.7万平方公里,年土壤侵蚀总量9亿吨,均占长江上游一半以上),恳请委员会研究,尽快在岷江、沱江流域等水土流失重灾区实施长治工程。  (二)设立水电建设收益返还基金。长江上游是我国水能资源最丰富的区域之一。近年来,二滩等一批大型水电站陆续建成,向家坝、溪洛渡等大型水电站也正在抓紧建设。这些电站在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因此,建议尽快落实国发[1993]5号文件规定,抓紧制定可操作的电站收益返还政策,从大中型电站电费收益中按2-4%的比例提取收益返还基金,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专项用于长江上游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在委员会的领导下,深入实施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防治工程,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夯实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基础,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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