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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检查准东煤电煤化工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情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9-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6月15日至18日,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组织检查组,对鲁能集团新疆阜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阜康电厂一期建设项目、优派能源(新疆)矿业有限公司阜康石庄沟煤矿新建90万吨/年项目、神华新疆能源公司准东90万吨/年露天煤矿、神华新疆矿业公司红沙泉露天煤矿建设项目等部分准东煤电煤化工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在听汇报、开座谈会、看现场的基础上,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下发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开发建设单位积极整改。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催报和补报,督促开发建设项目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建立和监测工作,狠抓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建立长期的检查制度和机制并要求开发建设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各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情况如下:鲁能集团新疆阜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阜康电厂一期建设项目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检测工作,加强了管理,落实了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基本达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目标。优派能源(新疆)矿业有限公司阜康石庄沟煤矿新建90万吨/年项目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对弃土、弃渣采取了土地平整等水土保持措施,但未开展水土保持监理、检测工作。神华新疆能源公司准东90万吨/年露天煤矿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但未落实。神华新疆矿业公司红沙泉露天煤矿在未完成前期核准手续的情况下,有部分施工单位施工,且未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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