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部署

广东省水利厅部署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2-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月21日,广东省水利厅向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和厅直属各单位转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通知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省水利厅在省水土保持网站开辟“纪念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宣传专栏,重点报道各地、各单位开展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两周年宣传活动情况,要求各地、各单位积极报送有关信息。二是各地、各单位要创新宣传形式,切实提高宣传活动的效果。在每年3月水土保持法宣传月期间,各地级以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市级以上电视台和主要报刊各报道至少1条水土保持信息。三是省水利厅集中翻印水利部制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图解(一套5幅),要求各地做好图解发放张贴工作。年终,省水利厅将对各地宣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广东省水利厅水保处 罗映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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