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宁夏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郭浩汇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6-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多年来,我区水土保持工作在水利部大力支持下,以水土资源的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为核心,紧扣民生主题,安排实施了一大批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基础性保障。截止目前,“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102平方公里。

    一、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2015年我区各类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及批复工作已于4月中旬全部完成,共计批复新增项目26个,批复总投资2.4亿元,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3平方公里。目前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各县正在积极开展项目招投标准备工作。
    根据国家安排,2014年我区实施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三大类46项,计划治理309平方公里。截至目前,共完成治理面积305平方公里,完成投资2.04亿元,占计划资金的97.2%。其中,农发水保项目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投资和治理任务均已100%完成。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我区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对今年全区1000平方公里的治理目标层层分解下达,落实到地方政府责任中,列入到全区农建“黄河杯”年终考核中。今年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保障水安全的意见》,为在重点预防区、治理区全面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工程进度。今年年初,针对水保项目总体进度只有61%的问题,水利厅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和水利前期工作,出台了《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意见》。3月初水利厅水保局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质量进度专项督查工作,对进度缓慢及质量不达标的工程,约谈了县级地方领导,并下发整改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工程建设进度,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注重科学谋划,做好前期工作。《宁夏水土保持规划》和《宁夏“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目前已完成初稿。从2014年起,在项目立项前,各县项目主管部门要与项目所在乡村及群众进行对接讨论,使项目规划与当地产业培育、农民增产增收、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有效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问题和阻力,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贯彻落实刘部长讲话精神,加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2014年度水土保持项目剩余建设任务进度及质量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近期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力争年内全面验收。
    二是充分做好与发改、财政、农发等部门协调,尽快分解下达2015年度各类水土保持项目资金计划,同时督促项目县抓紧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提前与项目区乡村干部及群众沟通,预留项目实施地块,资金到位后立即开工建设,确保年底前完成80%中央资金的目标。
    三是加强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区开展了2015-2017年水土保持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编制工作,目前各县正积极选择项目区、编制实施方案,争取8月底前完成2016年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批复工作,为2016年项目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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