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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简阳市市委王宏斌书记介绍村民自建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经验做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2-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大力推行村民自建 扎实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 中共四川省简阳市委员会 简阳市人民政府 一、基本情况 简阳市位于四川盆地中部,长江一级支流沱江中上游,幅员面积2215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208平方公里,平均土壤侵蚀模数达3849吨/平方公里•年。2012年我市启动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截止2013年3月完工,共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面积6251亩,完成总投资12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50万元。 二、主要做法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保护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工程,作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政府主导、统筹推进的基础上,创新村民自建模式,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构建四级体系,强化项目组织领导。建立落实市本级、市级部门、乡镇、村四级工作体系。市上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纪检、发改、水务、财政、审计等市级部门组成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出台《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检查验收办法》等规定,负责项目技术指导、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乡镇负责项目竞争立项,确定项目实施村和组织协调工作。各项目村直选经验丰富、群众威望高的村民代表组成项目理事会,下设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财务管理、工程管护4个小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群众组织、建设管理、纠纷调处等具体工作。 二是开好五个会议,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开好全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项目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开好村民代表通气会,宣传党的惠农支农政策,向群众讲清项目实施的重大意义,引导群众支持参与项目建设。开好村民代表会,通报项目相关情况,引导村民参与实施项目。开好村两委会和项目理事工作会,议定项目实施的具体方案。开好村民户主会,与农户签订承诺书,明确村民和村委会各自职责、权利和义务,对群众进行再宣传、再动员。 三是严把四道关口,促进群众全程参与。各村项目理事会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全程负责项目质量、资金、安全、工程管护等工作。严把决策关,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由群众自主确定项目建设地点、实施内容、施工单位等重大事项。严把质量关,工程推进严格遵循项目方案,施工变更须经项目理事会审核同意,质量监督小组对项目建设实行动态监管、全程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指派专人指导监督项目建设。严把资金使用关,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施工单位拨款申请须经质量监督和财务管理小组、技术负责部门审核认定后才能拨付。严把后期管护关,按“谁受益,谁管护”原则,确定日常管护责任人,并根据土地流转情况等进行适时调整。 三、主要成效 一是实现了生态与经济效益双丰收。项目区内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90%以上,减沙效益达70%以上。通过大力发展晚白桃、翠红李、大棚花卉等特色种植,土地年产值由4000元/亩提高到2万元/亩,每年直接增加经济效益79.67万元,人均增收68元。 二是探索了农村项目建设新路子。通过村民自建,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破解了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散、监管不足等难题。 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试点工程实施过程中,水利部、省发改委、省水利厅领导多次到现场督促指导,市级相关部门、乡镇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村社和项目一线与群众面对面接触、心贴心交流,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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