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浙江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王安明副调研员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营造新法实施浓厚氛围
浙江省水利厅

    2011年3月1日,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我省各级水利部门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迅速组织发动,积极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学习、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抓好组织发动,明确目标任务
    在全国新《水土保持法》学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省迅即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厅主要领导亲自布置水土保持法学习和贯彻落实的相关工作。会后,按照水利部通知要求,随即制定印发了全省水土保持法学习贯彻的活动方案,明确各级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各市据此制定了辖区范围内的实施计划,报水利厅备案,各县(市、区)在省、市实施方案的指导下,也制定了工作计划,确保2011年度宣传教育工作目标明确、推进有序。
    二、扩大宣教范围、务求取得实效
    省和市县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想方设法扩大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学习范围。
    一是注重水利系统带头学习。省厅印发读本组织全厅机关干部共同学习,组织全省市、县水利局分管领导和水土保持管理人员集中学习水土保持法,组织水土保持服务机构自行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在杭甲级水土持证单位参加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在杭举办的培训班;市、县水利部门将水土保持法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绝大部分市县开展了所有在职公务员和水土保持管理人员参加的学习活动,丽水、绍兴还将水土保持法学习纳入机关干部夜校学习内容,部分县市还将学习培训覆盖到了基层水利员,省、市水土保持处长、站长带头认真研读和讲课,在水土保持法宣教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注重邀请其他行业和部门共同学习。很大部分县市,如温州永嘉、舟山普陀区、台州椒江区、金华兰溪等把新法培训活动覆盖到了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乡镇分管领导和水利员、重点建设项目业主,省级印发了一批水土保持法读本,向省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做好宣传,省厅还联合省级发改、交通等部门召开了全省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座谈会,学习贯彻水土保持法。
    三是注重向各级政府、人大领导汇报宣传。各地通过专题汇报、简报、专报等形式,向政府和人大领导汇报水土保持法颁布的情况和有关内容,并结合当地实际,汇报本地区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争取领导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对各地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等方面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自3月1日起,省、市、县三级联动,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出版科普教材等形式宣传新《水土保持法》,如在报刊全版刊登《水土保持法》、制作水土保持电视专题片报道等。同时,结合“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加强对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报道。
    二是创新宣传手段和载体。各级水利部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制作LED滚动文字、网站宣传报道、分发印有水土保持宣传标语的年画、挂历、环保袋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传递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的信息。省厅组织在全省主要高速公路服务区悬挂水土保持宣传口号,部分市县还别出心裁地制作了公交站点水土保持灯箱广告、水土保持霓虹灯宣传标语、在广场和政府机关大院放置水土保持宣传展板等。
    四、抓好竞赛和考核、检验学习效果
    10月份省厅通过“浙江水利”网站举办了新《水土保持法》实名知识竞赛活动,事先组织专家制定试题库,科学设计竞赛规则,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和宣传,各市、县水利局公务员、中层以上领导、水土保持机构在职人员等79家单位的1400余人参加了竞赛,其中有四分之一左右的参赛者取得了满分,绝大部分参赛这成绩在90分以上。  为了表彰在竞赛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事后分别公布了集体奖和个人奖,并颁发了奖牌、证书和奖品。
    五、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宣传常态化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省、市水利部门通过每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会议,把水土保持宣传与监督管理、水土流失治理一并部署,做到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并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了水土保持宣传长效机制。
    二是建立激励和保障机制。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奖励补助对宣传工作力度大、效果佳的市、县,各市县也从水土保持补偿费中每年安排经费用于水土保持宣传,使得宣传经费得到有效保障。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从2010年开始,省厅每两年一次对市县水利局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考核,公布考核成绩和排名,其中宣传工作是考核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时,被考核单位必须提供反映水土保持宣传活动和成效的有关资料。通过考核手段,各地对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更加重视。
    四是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各级水利部门重点依托水利部网、生态建设网、浙江水利网和市、县水利网站,积极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对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和先进做法及时进行宣传。
    六、2012年度水土保持宣传计划
    1.继续深入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学习活动。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月活动,各级召开水土保持委员会联席会议,宣传水土保持法;继续组织不同层面的水土保持法培训班和座谈会;省级结合实施办法修订,向政府、人大和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宣传水土保持法的有关内容和要求。
    2.组织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结合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报道。
    3.组织大专院校开展暑期宣传社会实践团,以专题图板展览、有奖知识竞猜等方式,在省内各地开展宣传调查活动,宣传新《水土保持法》。
    4.组织大专院校开展征集百幅摄影作品、举办宣传口号征集等活动,开展面向公众的水土保持宣传活动。
    5.在全省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活动,以此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宣传,继续深入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命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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