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河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工作总站杜春利主任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广泛宣传 重点贯彻 全力推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河北省水利厅

    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河北省各级水利部门按照水利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分级培训,突出重点,注重效益。大力营造社会氛围,全力推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一、认真学习,分级培训
    新《水土保持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的水土保持责任,提升了水保规划的法律地位,强化了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更加严格了监督管理制度,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学习和把握好这些特点和基本制度,是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
    为熟悉和掌握执法要点,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从2011年年初开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就积极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学习和培训。
    2011年1月18-19日,河北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水利行业“学习贯彻《水土保持法》暨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座谈会邀请全国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的姜德文副主任,讲解新《水土保持法》的修订过程和特点。水利厅厅长和主管厅长分别对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做了要求和具体安排。
    5月30日省水利厅与省人大农工委联合召开了“河北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研讨会”,省直有关部门、部分重点县政府主管领导和市、县水利部门的领导参加培训,邀请水利部水土保持修订人员和省政府法制办张国钧主任进行执法讲课。
    6月-8月,省水利厅先后在秦皇岛市、唐山市和张家口坝上,分别组织4次培训班,对平原地区、坝上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建设单位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领导、监督执法和技术人员进行了新《水土保持法》培训。
    2012年3月15-23日,省水利厅先后举办了全省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及前期工作培训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家座谈会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座谈会。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普及宣传,营造社会氛围,是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公民水土保持意识的重要措施。我省在新《水土保持法》的普及宣传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
    一是依托媒体专题宣传。针对新《水土保持法》的特点和我省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在河北电视台“绿色家园”栏目组织了3次专题宣传,在《河北省经济日报》组织两次宣传专版,在河北人民广播电台开辟了为期一年的“水保之声”宣传专栏。
    二是充分水土保持网站、编发信息。2011年我省加强了水土保持网站建设和水土保持信息发布,并与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合作,进一步提高我省水土保持网站管理水平和网络信息覆盖面。各市县也加强了水土保持工作信息的沟通和交流。
    三是结合活动多形式宣传。在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组织召开纪念世界水日座谈会,邀请省政府、省人大等领导出席,座谈讨论新《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安排志愿者进行义务宣传,专业咨询,现场发放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土保持知识等材料。
    四是运用典型生产建设项目深入宣传。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过程中,对用法、守法、护法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正面宣传;同时,结合工作中查出的案件,制作典型教育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群众,进一步加深宣传效果。
    三、把握程序,明确重点
    防治水土流失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落实《水土保持法》“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控制和减少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我省在开展水土保持宣传过程中,明确程序,把握环节,从生产项目规划、可研、立项、实施和验收等环节着手,强化过程要求,将水土保持宣传落实到具体的监督管理中。
    一是抓源头主动沟通。我省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积极向各级政府汇报,主动与环保、发改委、国土、电力、交通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以保证将《水土保持法》的各项制度到实处,有效地把住了生产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关。
    二是抓落实重点督导。多次组织召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座谈会,邀请电力、交通、水泥等行业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参加会议。要求生产建设过程中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按方案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落实监理、监测,及时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2010年以来,我省连续召开 “生产建设项目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座谈会”,组织坝上地区风电、电网,公路、矿山等上百个建设管理单位、集团公司和施工单位,讨论研究水土保持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
    三是抓管理现场检查。根据全省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法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水土保持检查,在检查中现场宣传水土保持法,讲解水土保持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收到良好效果。
    四、因地施措,注重实效
    多年来,我省注重把水土保持普及宣传和重点贯彻相结合,把宣传教育与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广泛宣传,重点贯彻,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全省共组织各类宣传活动300多次,出动宣传车600多辆次,在省级以上宣传媒体发表水保新闻300多条,发放宣传材料25万份,新建宣传碑290处,制作电视专题片19部,通过广泛的宣传,取得了实效。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落实率和验收率分别提高了10%、20%、15%。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用法良好氛围,为新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奠定了良好基础。
    我省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按照此次会议精神,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加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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