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重庆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处张铃工程师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重庆市水利局2011年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总结和2012年度工作要点
重庆市水利局

    2011年,我市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贯彻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按照水利部继续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要求,制定方案,强化措施,加大考核,全市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显著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1年度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情况
    (一)制定全市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方案
    印发《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加强2011年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通知》。《通知》,一是对如何加大力度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对强化政府和部门责任,强化规划的法律地位,强化预防保护制度,强化综合治理要求,强化监督、监测职能,强化法律地位与责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对广泛宣传,全面增强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意识从总体要求、宣传的对象范围、宣传的内容、宣传的方式等进行了布置。三是对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监督管理能力中分别对加强领导干部的培训和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进行了安排。四是对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宣传经费、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提出了明确规定。五是对全市宣传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检查考核指标。
    (二)召开座谈会隆重纪念新《水土保持法》的颁布实施
    为扩大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的影响,市水利局积极争取市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1月19日召开新《水土保持法》宣传贯彻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就加强新《水土保持法》宣传贯彻意见作了讲话。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区县人大常委会,水利(水务)局,重庆市有关新闻媒体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开和市级媒体的深入报道,标志着重庆市已经全面开展了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贯彻。
    (三)组织策划开展 “水保宣传月”活动
    为使全市“水保宣传月”活动做到有声有色,我市统一组织印制了《新水土保持法》单行本5万册,编制刊印了水土保持知识问答题100题3万册在全市发送。其间,3月21日以重庆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名义,在重庆规模最大、人气最旺的主城区观音桥商圈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天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展示了重庆市水土保持成效宣传大型展板30张,发放了新水土保持法1万册,水土保持知识问题8000册,发放印有水土保持宣传条幅的雨伞和布袋各3000份。宣传的场景声势浩大,接受宣传的群众超万人,发挥了十分显著的宣传效果。同时,我市还在重庆市电视台开展了重庆市水土保持成效宣传和绿化长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专题宣传等,收视率达百万人次以上。各区县采取不同形式开展了“水保宣传月”活动,共发送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分别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了大规模宣传,为“水保宣传月”活动造势。
    (四)全面加强面上水土保持宣传工作
    在推进重点宣传的同时,我市加强了面上水土保持宣传教育。一是狠抓了全市《中国水土保持》杂志的发行工作。全年全市共征订发行《中国水土保持》杂志期刊达510份,继续保持全市平均每个区县10份以上,领先全国省级先进水平。二是完成水土保持接受中央及市级媒体采访达10次之多。三是在中央及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各类文章27篇,在水利网、水保生态网、重庆市水利网、水保生态网等网站上刊载水保有关信息235条。四是在交通干线和小流域制作永久性水保宣传标语250余条。五是印发各类水保宣传资料11万余份。六是协调市司法局同意将水土保持相关内容列入全市公务员招考和党校党政干部培训考试中,将水土保持法纳入2011年全市法律法规贯彻落实重要内容。七是与市教委衔接将万盛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江津水土保持户外教室作为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实施水土保持进人大、进政府、进机关、进学校、进基层、进社会的“六进”活动达80余次。
    (五)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培训教育工作
    为宣传贯彻落实好新《水土保持法》,我市先后举办了两期分别由区(县)局长、副局长和区(县)水土保持科、站长共计160余人参加的新《水土保持法》培训班,对新《水土保持法》的条款进行解读,充分理解各条款的立法本意和内涵以及制定本条款的目的意义;举办专题讲座,研究新《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同时,组织水土保持科技人员赴台湾学习考察水土保持工作,学习在开发建设中实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理念。
    二、2012年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要点
    (一)继续加大新《水土保持法》宣传力度,特别是在“水保宣传月”中,采取多种形式,大规模宣传水土流失的危害和水土保持的作用、效果,让广大群众知晓水土保持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组织对部分市级以上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开展1-2次水土保持法及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二)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执法。启动全市第二批9个区县第二批水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工作。
    (三)抓好面上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计划完成水土保持接受中央及市级媒体采访10次,在中央及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25篇,在水利网、水保生态网和简报登载信息200条,在主要交通干线和水保项目区制作永久标语200条,实施水保“六进”活动60次,印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份。
    (四)开展一次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单位人员培训工作。
    (五)抓好世行水保项目实施成果宣传,会同市财政局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一次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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