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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高原地区病险淤地坝认定和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工作进展顺利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5-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陈雷部长和刘宁副部长先后主持召开的办公会议有关开展黄土高原地区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相关要求,保障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今年初,水利部水保司组织黄委先后提出了黄土高原淤地坝除险加固初步方案和前期工作方案,编制了《黄土高原地区病险淤地坝认定办法》,并于4月中旬印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认定和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5]90号),全面启动了黄土高原地区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前期工作。目前,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等七省(区)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认定和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工作进展顺利。
    4月中下旬,各省(区)及时将《通知》转发到有关市、县水利水保部门,并对县级认定,市级、省级核查等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提出了具体要求。宁夏召集有关市、县(区)水务局、水保站主要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指派专人负责,目前,10个县(市、区)已全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认定工作,其中原州、海原、中宁、灵武等4个县(市、区)已完成了现场勘查,彭阳、同心2个县正在进行现场勘查。山西省召开了“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认定和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工作座谈会”,对先期已编制的认定报告进行了分析解剖,共同商讨了编制病险淤地坝认定报告的注意事项;陕西省榆林、延安两市召集各县(区)举办了技术培训班;甘肃省7个市(州)有关县区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认定工作;内蒙古在鄂尔多斯市召开了集中办公会议,目前,各盟市均已完成了辖区内病险坝名录初步核对,各旗县正在组织开展病险淤地坝的认定工作;河南省及三门峡等市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目前有的县已完成了部分病险坝的初步认定。各省(区)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初步设计与病险坝认定工作也在同步进行。
    黄委水保局 秦鸿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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