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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境内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联合执法检查意见的通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06-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办水保[2003]13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关于联合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水保〔2002〕258号),2003年9月10日至18日,水利部牵头组成了国家十部委(局、办、公司)联合检查组,对四川省境内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执法检查。
  现将检查组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针对意见中指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03年12月31日前报我部水土保持司。
  联系电话:010—63202853,63202841(传真)。
  附件:四川省境内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联合执法检查意见
 
二三年十月十日
 
 
附件:
四川省境内重点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联合执法检查意见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一步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按照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铁道部、交通部等国务院六部委(局)“关于联合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水保〔2002〕第258号)的要求,2003年9月10日至18日,由水利部、发改委、铁道部、交通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土资源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民航总局等组成了检查组,四川省有关部门陪同,对四川省境内的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组检查了四川省境内的兰成渝输油管道工程、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成南高速公路、遂渝铁路、南广高速公路(南充段)、青居水电站、南充高坪机场、瀑布沟水电站等8个建设项目,同时检查了成都市、遂宁市、南充市、雅安市等地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现将检查的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四川省政府非常重视国务院六部委(局)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陈文光副省长专门召开了省级相关部门协调会,省水利厅、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政府法制办公室、环境保护局、交通厅、建设厅以及成都铁路局、地方铁路局联合发出《关于认真做好水土保持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川水〔2002〕83号),全面开展了《水土保持法》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和省级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2002年11月20日至30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开展水土保持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省级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由有关厅(局)的厅级领导带队,分4组重点检查了9个市(州)的35个建设项目。
  2依法报批水土保持方案。兰成渝输油管道工程、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瀑布沟水电站的水土保持方案,水利部已经批复。成南高速公路、南广高速公路、南充高坪机场、青居水电站的水土保持方案,四川省水利厅已分别予以批复。遂渝铁路的水土保持方案于2002年11月编制完成并经审查通过,待水利部审批。从本次检查的项目看,各建设单位都能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为科学防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奠定了基础。
  3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逐步落实。建设单位重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兰成渝输油管道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落实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防治措施切合实际,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设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办公室,通过招标确定国电公司成都勘测设计院承担环保(水保)监理工作,将水土保持条款列入招标文件,并制定了适当的奖惩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按水土保持要求进行施工;成南高速公路、南广高速公路(南充段)将水土流失防治纳入工程建设总体计划和年度安排,在路堤、路堑边坡防护上将工程防护与植物防护相结合,建成的成南高速公路成为绿色走廊;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了流域梯级开发的任务,从整体效益出发提出了“与青山绿水为伴,让青山绿水更美”的建设理念,成立了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制定了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检查、验收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强水土保持技术培训,以合同约束施工行为,将水土保持与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一并纳入目标考核。
  4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比较高,防治效果好。兰成渝输油管道工程全线高陡边坡浆砌条石挡护,分输场站人工植草绿化;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和瀑布沟水电站坝肩、引水系统、施工公路高陡边坡钢筋锚固、挂网喷护,生活区绿化美化;遂渝铁路、南广高速公路(南充段)、南充高坪机场渣场浆砌条石(混凝土)挡墙;青居水电站引水渠边坡混凝土拦挡、挂网喷护;成南高速公路、南广高速公路(南充段)边坡高规格植树种草立体覆盖等措施,达到了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起到了防治水土流失、恢复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功效。
  5资金保障。在工程建设期间,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有保障,能按方案确定的进度顺利实施。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的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视不够,不能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不能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部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比主体工程建设相对滞后。有的建设单位没有结合主体工程及时组织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致使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已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施工进度要求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3个别项目对临时性防护措施重视不够,致使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未得到有效控制。
  4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不够落实,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较差。建设单位对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认识不足,缴纳情况不理想,检查中发现除兰成渝输油管道工程足额缴纳,南充高坪机场、青居水电站按计划缴纳部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外,其余5个项目均尚未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5个别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不能正确处理水土保持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水土保持法制意识淡薄,对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管理不力,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氛围不浓。
  (二)具体整改意见
  建设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同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特别是国家重点治理项目区,对于达不到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坚决取消其重点治理资格。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编制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财综〔2002〕25号),水土保持规费征收要加大收缴力度,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检查的重点建设项目的整改意见:
  1兰成渝输油管道工程:
要求对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加强管护和监测,并定期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
  尽快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完善料场、渣场的防护措施,认真做好国道213线及都江堰龙池改线公路的水土保持工作。加强临时性防护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成南高速公路、南广高速公路(南充段):
  成南高速公路尽快完善部分渣场、料场的水土保持措施。南广高速公路(南充段)及时清运不规范的弃土(渣)。
  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4遂渝铁路:
  水土保持措施滞后于主体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注意文明施工,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个别标段弃渣没有“先拦后弃”,桥墩基础施工不能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存在弃渣损坏农灌沟渠和侵占河道问题,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清理,并杜绝类似行为发生。
  5青居水电站:
  补充完善曹家沟渣场、引水明渠右岸高陡边坡等区域的防护措施。植物措施注意乔灌草相结合。
  6南充高坪机场:
  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三同时”要求,尽快布设坡面截排水、渣场挡护等措施,做到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
  7瀑布沟水电站:
  存在向河(沟)道倾倒废弃土石渣和顺坡弃渣现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尽快修复汛期损坏的水土保持工程。优化后续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落实移民安置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四川省人民政府进一步督促水利、计划、环保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提高对水土保持基本国策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整改,使四川省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附:水土保持联合执法检查组成员名单
 
附:
水土保持联合执法检查组成员名单
 
  组长:郭索彦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主任
  成员:余国成 四川省水利厅副厅长
     沈雪建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处长
     闫修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发展司调研员
     韩 鹏 铁道部发展计划司高工
     张宝胜 交通部公路司副处长
     梅秀兵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主任科员
     周倩国 土资源部规划司调研员
     谭国柱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科技环保部副主任
     史 方 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高级主管
     赵建勋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机场司主任科员
     朱党生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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