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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的通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1-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保监[1999]29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福建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电)局:
    为落实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预防保护与监督管理第三次会议精神,根据水利部水保(1999)315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河北省邯郸市等60个地(市)、北  京市延庆县等1166个县(市、区)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现提出验收标准,请照此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规范化县(市、区)验收标准
    规范化县(市、区)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必须有经编委批准成立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机构,并具有明确的执法主体地位;
  2.必须配备3名以上专职监督执法人员,并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布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证》、佩带执法樗经过培训后上岗执法;
  3.每年查处1个以上典型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并有完整的执法文书档案;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80%以上;
  5.每年至少建立1项具有一定规模的水土保持“规费”返还治理示范工程和1项具有一定规模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三同时”)示范工程。
在完成以上工作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验收计分表(见附件3)要求验收计分总分达到80分以上;
 
  二、规范化试点地(市)验收标准
  1.试点地(市)范围内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县(市、区)都必须达到规范化县验收标准;
  2.试点地(市)必须有经编委批准成立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机构,并具有明确的执法主体地位;
  3.配备3名以上专职监督执法人员佩带执标志持证上岗执法;
  4.区域内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审批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80%以上。
  附件:1.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试点地(市)名单表
     2.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县(市、区)名单表
     3.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县验收计分表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试点地(市)名单表
制表: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省(区、市)
试点地(市)
数量
(个)
地、市
有防治任务的县(市、区)数量(个)
其中:
重点防治县(市、区)(个)
非重点防治县(市、区)(个)
河北省
2
邯郸市
7
5
2
石家庄市
7
6
1
山西省
3
运城地区
13
4
9
忻州地区
14
12
2
大同市
10
5
5
内蒙古自治区
3
伊克昭盟
8
8
 
赤峰市
12
1
11
呼和浩特市
6
3
3
辽宁省
4
辽阳市
3
 
3
朝阳市
7
5
2
锦州市
4
1
3
大连市
7
 
7
吉林省
3
吉林市
9
 
9
白山市
6
 
6
延边州
8
 
8
黑龙江省
1
鸡西市
3
 
3
浙江省
2
金华市
8
 
8
台州市
9
 
9
安徽省
1
黄山市
6
4
2
福建省
3
泉州市
10
1
9
龙岩市
7
2
5
三明市
12
1
11
江西省
2
赣州市
19
18
1
九江市
12
2
10
山东省
5
临沂市
7
6
1
莱芜市
2
2
 
东营市
3
 
3
泰安市
4
2
2
青岛市
2
 
2
河南省
3
洛阳市
11
6
5
安阳市
3
1
2
郑州市
6
1
5
湖北省
3
黄岗市
10
3
7
宜昌市
8
5
3
恩施州
8
3
5
湖南省
2
株洲市
5
2
3
长沙市
4
1
3
广东省
1
梅州市
8
2
6
广西自治区
4
贺州地区
4
 
4
柳州地区
10
 
10
北海市
4
 
4
广西自治区
4
梧州市
5
 
5
四川省
3
广安市
5
5
 
内江市
4
 
4
巴中地区
4
4
 
贵州省
2
六盘水市
4
4
 
毕节地区
8
8
 
云南省
3
楚雄州
10
9
1
玉溪市
9
1
8
思茅地区
10
1
9
陕西省
3
榆林地区
12
12
 
汉中市
11
11
 
渭南市
11
11
 
甘肃省
2
陇南地区
9
9
 
庆阳地区
8
7
1
青海省
1
海东地区
8
5
3
宁夏自治区
1
吴忠市
7
5
2
新疆自治区
3
伊犁地区
5
3
2
阿勒泰地区
4
 
4
乌鲁木齐市
2
 
2
合 计
60
442
207
235
 
附件2:
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县(市、区)名单
制表: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省区市
数量(个)
县(市、区)
国家重点防治县(市、区)(个)
非重点防治县(市、区)(个)
8
7
延庆县、怀柔县、密云县、房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县、平谷县
1
海淀区
1
 
 
1
蓟县
47
44
涉县、武安市、磁县、邯郸县、峰峰矿区、邢台县、临城县、沙河市、内丘县、赞皇县、平山县、灵寿县、井陉县、行唐县、元氏县、易县、阜平县、涞水县、唐县、涞源县、顺平县、满城县、曲阳县、迁西县、尚义县、崇礼县、万全县、怀安县、阳原县、蔚县、涿鹿县、怀来县、宣化县、张家口郊区、赤城县、沽源县、隆化县、平泉县、宽城县、兴隆县、滦平县、承德县、围场县、丰宁县
3
迁安市、遵化市、抚宁县
72
70
清徐县、太原尖草坪区、太原万柏林区、太原杏花岭区、阳曲县、古交市、娄烦县、左云县、大同新荣区、阳高县、天镇县、浑源县、大同郊区、平定县、孟县、长治县、沁源县、潞城市、屯留县、壶关县、武乡县、襄垣县、晋城城区、阳城县、陵川县、平陆县、右玉县、山阴县、应县、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定襄县、五台县、原平市、代县、兴县、岚县、临县、方山县、离石市、中阳县、柳林县、交口县、石楼县、寿阳县、榆次市、灵石县、榆社县、左权县、和顺县、昔阳县、安泽县、吉县、乡宁县、蒲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芮城县、夏县、平陆县、垣曲县
 
霍州市、泽州县
内蒙古
28
19
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托克托县、固阳县、东胜市、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乌审旗、杭锦旗、兴和县、丰镇市、库伦旗、奈曼旗、敖汉旗、鄂托克前旗、磴口县、卓资县
9
牙克石市、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科左后旗、正兰旗、达茂旗、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后旗、阿左旗
22
18
朝阳县、北票市、凌源市、喀左县、建平县、建昌县、义县、阜新县、清河门区、细河区、彰武县、海城市、岫岩县、宽甸县、凤城市、本溪县、桓仁县、抚顺县
4
绥中县、大石桥市、开原市、苏家屯区
13
2
通榆县、洮北区
11
九台县、伊通县、集安县、东辽县、扶余县、大安县、洮南县、农安县、双辽县、梅河口市、双阳区
1
 
 
1
阿城市
13
13
赣榆县、盱眙县、东海县、铜山县、贾汪、仪征市、溧水市、溧阳市、宜兴市、金坛市、句容市、江宁县、吴县
 
 
29
22
桐庐县、富阳市、建德市、淳安县、湖州市、安吉县、绍兴县、诸暨市、金华县、兰溪市、东阳市、永康市、浦江县、磐安县、义乌市、武义县、巨州市、巨县、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江山市
7
上虞县、余杭市、宁海县、丽水市、景宁县、云和县、龙泉市
15
15
岳西县、太湖县、潜山县、贵池市、石台县、青阳县、东至县、广德县、绩溪县、宁国市、歙县、休宁县、黄山区、屯溪区、滁州南谯区
 
 
20
8
南靖县、平和县、安溪县、寿宁县、福安市、宁化县、长汀县、连城县
12
闽清县、北岸管委会、同安区、集美区、漳浦县、永安市、三元区、清流县、浦城县、顺昌县、建瓯市、福鼎市
62
61
兴国县、于都县、宁都县、瑞金市、会昌县、石城县、信丰县、赣县、龙南县、广昌县、南康市、上犹县、赣州市、定南县、安远县、崇义县、大余县、全南县、寻乌县、遂川县、井冈山市、宁冈县、安福县、永丰县、万安县、吉安县、泰和县、吉水县、新干县、永新县、金溪县、临川市、黎川县、南丰县、南城县、宜黄县、崇仁县、奉新县、丰城市、宜春市、高安市、上高县、玉山县、广丰县、上饶县、铅山县、弋阳县、修水县、瑞昌市、九江浔阳区、永修县、贵溪市、余江县、分宜县、渝水区、乐平市、浮梁县、芦溪县、莲花县、进贤县、新建县
1
湘东区
43
17
费县、沂水县、蒙阴县、平邑县、莒南县、沂南县、莒县、五莲县、临朐县、青州市、沂源县、山亭区、博山区、泗水县、莱城区、钢城区、新泰市、泰安郊区
26
垦利县、茌平县、莘县、高唐县、邹平县、惠民县、招远市、长岛县、福山区、栖霞市、禹城市、平原县、平阴县、长清县、张店区、昌乐县、诸城市、嘉祥县、滕州市、峄城县、定陶县、单县、乳山市、文登市、德城区、寿光县
42
37
新县、商城县、光山县、遂平县、确山县、鲁山县、舞钢市、禹州市、新密市、荥阳市、登封市、中牟县、林州市、辉县市、鹤璧郊区、沁阳市、修武县、长垣县、淅川县、西峡县、邓州市、偃师市、嵩县、伊川县、洛宁县、宜阳县、孟津县、孟州市、武陟县、卢氏县、陕县、湖滨区、巩义市、济源市、渑池县、灵宝市、新安县
5
桐柏县、内乡县、方城县、罗山县、宝丰县
30
24
宜昌县、兴山县、秭归县、巴东县、利川市、丹江口市、郧县、郧西县、房县、新洲县、黄梅县、英山县、罗田县、安陆市、广水市、大悟县、孝昌县、通城县、阳新县、长阳县、宜城市、远安县、恩施市、随州市
6
大治县、谷城县、保康县、赤壁市、东宝县、钟祥县
28
27
新化县、隆回县、新邵县、衡东县、衡南县、攸县、芷江县、辰溪县、凤凰县、永顺县、宁乡县、茶陵县、湘乡市、邵东县、中江、石门县、涟源市、桂东县、汝城县、祁阳县、溆浦县、吉首市、慈利县、衡阳县、耒阳市、安化县、桃江县
1
冷水江市
14
14
信宜市、四会市、广宁县、德庆县、连州市、清新县、新兴县、罗定市、龙川县、源城区、五华县*、大埔县*、惠东县、吴川市
 
 
19
8
灵山县、东兰县、环江县、田东县、柳城县*、横县、昭平县、三江县
11
兴安县、灌阳县、柳江县、南丹县、德保县、田林县、平果县、天等县、邕宁县、平南县、玉州区
1
 
 
1
澄迈县
33
30
合川市、璧山县、铜梁县、潼南、巴南区、长寿县、渝北区、北碚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梁平县、城口县、涪陵区、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南川市、永川市、江津市、荣昌市、万州区、开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彭水县
3
黔江县、綦江县、大足县
108
106
蒲江县、龙泉驿区、大邑县、彭州市、金堂县、都江堰市、双流县、崇州市、荣县、富顺县、大安区、仁和区、泸县、古蔺县、合江县、叙永县、龙马潭区、中江县、罗江县、绵竹县、涪城区、安县、三台县、盐亭县、平武县、北川县、江油市、青川县、旺苍县、苍溪县、朝天区、剑阁县、元坝区、大英县、蓬溪、遂宁市中区、射洪县、东兴区、资中县、威远县、隆昌县、资阳市、乐至县、简阳市*、犍为县、峨眉山市、井研县、沐川县、夹江县、五道桥区、仁寿县、青神县、眉山县、高坪区、西充县、南部县、仪陇县、营山县、蓬安县、嘉陵区、顺庆区、阆中市、武胜县、岳池县、广安县、华蓥市、开江县、邻水县、万源市、宣汉县、渠县、远竹县、达川市、达县、巴中市、平昌县、通江县、南江县、荣经县、雅安市、名山县、汉源县、宜宾县、珙县、筠连县、长宁县、屏山县、翠屏区、小金县、九寨沟县、汶川县、松潘县、壤塘县、茂县、黑水县、泸定县、西昌市、普格县、会理县、宁南县、雷波、金阳县、会东县、昭觉县、德昌县、美姑县
2
甘洛县、平江县
62
62
威宁县、赫章县、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纳雍县、织金县、遵义县、桐梓县、习水县、仁怀市、赤水市、水城县、六枝、务川县、余庆县、正安县、绥阳县、道真县、湄潭县、凤冈县、钟山区、铜仁市、印江县、江口县、万山特区、松桃县、德江县、思南县、沿河县、石阡县、玉屏县、普定县、平坝县、福泉市、瓮安县、都匀市、贵定县、长顺县、龙里县、修文县、清镇市、开阳县、息烽县、花溪县、乌当区、凯里市、三穗县、黄平县、施秉县、镇远县、黎平县、剑河县、丹寨县、兴义市、兴仁县、望漠县、安龙县、安顺市、关岭县、盘县特区
 
 
52
52
官渡区、安宁市、呈贡县、晋宁县、富民县、西山区、嵩明县、禄劝县、东川市、照通市、鲁甸县、巧家县、盐津县、永善县、绥江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水富县、会泽县、宣威市、寻甸县、沾益县、马龙县、楚雄市、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禄丰县、峨山县、石屏县、马关县、思茅市*、洱源县、宾川县、大理市、鹤庆县、祥云县、潞西市、梁河县、景洪市、丽江县、华坪县、永胜县、宁蒗县、泸水县、中甸县、临沧县
 
 
2
 
 
2
米林县、林芝县
94
94
榆林市、神木县、府谷县、横山县、靖边县、定边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润县、子洲县、宝塔区、延长县、延川县、子长县、安塞县、志丹县、吴旗县、甘泉县、富县、洛川县、宜川县、黄龙县、黄陵县、耀县、铜川郊区、宜君县、长安县、蓝田县、临潼区、周至县、户县、灞桥区、宝鸡县、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眉县、麟游县、千阳县、陇县、凤县、太白县、乾县、礼泉县、泾阳县、三原县、武功县、兴平县、永寿县、彬县、长武县、甸邑县、淳化县、蒲城县、合阳县、白水县、富平县、澄城县、韩城市、大荔县、临渭区、华县*、华阴县、潼关县、汉台区、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安康市、宁陕县、紫阳县、镇坪县、白河县、旬阳县、岚皋县、汉阴县、平利县、石泉县、商州市、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
 
 
38
36
庄浪县、宁县、泾川县、正宁县、环县、合水县、甘谷县、渭源县、秦城区、北道区、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秦安县、陇西县、漳县、定西县、通渭县、静宁县、广河县、康乐县、榆中县、庆阳县、西峰市、华池县、武都县、文县、宕日、西和县、礼县、成县、康县、徽县、舟曲县、两当县、迭部县 2 敦煌市、永昌县
8
8
互助县*、湟中县*、民和县*、大通县、西宁市、乐都县*、平安县*、共和县
 
 
13
12
彭阳县、固原县、隆德县、西吉县、泾源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灵武市*、中卫县*、中宁县*、陶乐县
1
惠农县
13
5
木垒县、巩留县*、特克斯县*、新源县*、和田兵团农场
8
阿克苏市、奇台县、哈密市、温宿县、托克逊县、沙湾县、库尔勒市、阿图什市
合计
931
811
 
120
 
备注:带“*”县(市、区)为全国规范化建设试点地(市)范围内的县(市、区),共计221个。
 
 
附件3:
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县(市、区)验收计分表
制表: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项目
标准
计分
备注
得分
一、监督体系(30)
1.成立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机构,并配备了3名以上专职水土保持监督人员
5
没有成立监督机构扣5,专职监督人员少于3人的扣3分  
2.监督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明确,能够依法独立行使水土保持监督、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规费征收三项基本职权;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乡、村两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护员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8
主体地位不明确扣5分,三项职权缺其中任何一项扣3分  
3.所有专职监督人员全部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证》上岗执法,并佩带统一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樗和服装。
5
缺其中任何一项扣5分  
4.所有专职监督人员和80%以上的兼职监督经过县(市)级以上(含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
5
专职人员未达到培训要求的扣3分,兼职人员未达到培训要求的扣2分  
5.必需的执法职证设备齐全(主要包括通讯、照像、录音、录像、摄像等)。配备了专用执法交通工具,并统一设置“中国水保监督”标志。
4
缺其中任何一项扣2分  
6.办公设备齐全,办公环境整洁、优美,档案齐全,管理统计规范。
3
其中任何一项差的扣2分  
二、法规制度
(15分)
1.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水土保持法实施细则。
3
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的扣3分  
2.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制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年检制度、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管理制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及查处制度。
6
缺一项扣2分  
3.向全社会公告水土流失情况制度、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公告制度、发布禁止开垦陡坡地公告、发布危险区公告,并设立明显标志。
6
缺一项扣2分  
三、宣传培训地(10分)
1.确定了每年《水土保持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
2
未确定宣传月、周和日的扣2分  
2.每年都安排宣传专项经费。
2
未安排专项经费的扣2分  
3.在农村、工矿企业密集区和城镇中心地带都设置了水土保持固定宣传碑、宣传板和宣传标语,宣传覆盖率达80%以上。
2
缺一项扣2分  
4.在水土流失重点地区的乡村公布了管护制度和“乡规民约”,在恢复治理(返还治理)示范点设立了标志碑。
2
缺一项扣2分  
5.建立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度,积极选派监督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并每年定期举办水土保持执法学习班。
2
缺一项扣2分  
四、方案审批
(10分)
1.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制度。
3
发生无证或越级编制的扣3分  
2.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分级审批制度。
2
发生越级审批的扣2分  
3.建立水土保持方案年检制度。
2
未建立年检制度扣2分  
4.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
3
未严格按照程序审查审批的扣3分  
五、规费征收
(10分)
1.严格按照符合国家规定的征收范围、标准进行水土保持规费的征收
3
不按规定的范围征收的扣2分  
2.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管理水土保持规费。
2
不按规定管理的扣2分  
3.水土保持规费收缴率达到80%以上。
3
收缴率大于50%小于80%的扣2分,小于50%的扣3分  
4.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水土保持规费。
2
不按规定使用的扣2分  
六、恢复治理
(10分)
1.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的开发建设单位自行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2
开发建设单位自觉性差的扣2分  
2.建立了2个以上高质量、具有样板作用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三同时”)示范工程并设立标志。
4
缺一项扣3分  
3.建立了2个以上高质量、具有样板作用的返还治理示范工程(点),并设立标志。
4
缺一项扣3分  
七、案件查处
(15分)
1.对已建、在建和新建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普查摸底,并建立档案,制定了查处计划。
5
缺一项扣3分  
2.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处理-送达-复议-执行”的执法程序查处案件。
5
不按照程序的扣5分  
3.运用统一的执法文书。
2
不用统一执法文书扣2分  
4.能够准确运用《水土保持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文,处理处罚水土保持违法案件。
3
不能够准确运用的扣3分  
 
 
验收组组长签字:
 
验收组成员签名: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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