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水利部关于加强“京九”铁路沿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1-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保[1996]588
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湖北、江西、广东省(市)水利(水电)厅(局):
  “京九”铁路是“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之一,目前已基本竣工,开始试运行。“京九”铁路的开通对于国民经济发展,香港的繁荣、稳定,沿线老区经济的腾飞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京九”工程开工后,一些施工单位忽视水土保持工作,随意开挖,乱倒弃土、弃渣等,使沿线地区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加剧了水土流失的危害,各地群众反映强烈。
  目前,“京九”铁路大规模的土建工程已接近尾声,施工单位即将撤离施工现场,采取一定措施,加强“京九”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减少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是一项非常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
    根据《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修建铁路等大型建设项目,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据我们了解,“京九”工程在《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前虽己开展了项目规划论证工作,但未能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因此,各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督促“京九”铁路工程各施工建设管理单位,根据建设中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尽快编制相应的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监督方案的实施。
    二、违反《水土保持法》的地方性政策规定,必须尽快纠正。
    有的省自行制定和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减免铁路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政策,严重违反了《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不能有“特殊工程”、“例外工程”。
    三、加强领导,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
    鉴于“京九”铁路涉及的省(市)较多,请有关流域机构组织协调沿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各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对“京九”铁路工程人为造成水土流失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专项报告,向当地人大、政府汇报,要求铁路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必须依法落实防治措施,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同时,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保护好“京九”铁路沿线的生态环境,为保证“京九”线安全畅通和沿线的经济开发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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