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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责成黑龙江省水利厅加强对“哈同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1-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保监[1996]64
黑龙江省水利厅:
  同江 三亚公路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18条、第1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14条及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联合下发的水保[1994]5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哈同公路”属于国家级大型建设项目,其主管单位必须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但是据了解,该建设项目主管单位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批为由,拒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已违反有关规定。为避免“哈同公路”在建设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水利部责成你厅依法对“哈同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水保监督检查,督促该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尽快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水利部审批。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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