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全国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若干政策的请示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1-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国务院:
  今年五月下旬,全国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 召开了全国第五次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会议认真总结了八十年代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研究了九十年代加快水土流失防治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会议认为:我国目前水土流失的形势十分严竣,原有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相当艰巨,由于各种因素影响,新的水土流失又不断产生,水土资源遭受破坏仍在加剧,水土流失问题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九十年代是我国经济建设的关键时期,为保持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必须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使之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为此,会议建议采取以下几项政策性措施,加强我国的水土保持工作:
  一、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水土保持工作综合性和地域性强,防治难度大,必须得到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领导才能有效地开展。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要建立“任期内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制”,层层签定责任状。同时,要建立地方各级政府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告水土保持工作制度。
  二、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加强预防监督,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为避免先破坏后治理所付出的沉重代价,必须按照《水土保持法》,建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新上的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项目,都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各级计划部门在审批项目时要严把此关。要建立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监督人员在执法中必须持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检查员证并佩戴执法标志。同时,在水土保持经费中安排20%用于预防保护和监督。
  三、继续增加对水土保持的投入。在水土流失严重的贫困地区,利用当地剩余劳动力多的有利条件,国家增加粮、棉、油、糖等农产品和中低档工业品的以工代赈指标,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同时,国家安排一定数量的水土保持贴息贷款,由中国人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扶持水土流失区的综合开发项目,以开发促治理,加快防治进程。对水土保持资金要依据受益快慢,逐步实行有偿扶持,将回收的资金作为水土保持发展基金,继续用于水土保持,为水土保持提供稳定的资金渠道。
  四、加强库区上游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减少水库、电站的泥沙淤积。对已经发挥效益的大中型水电工程,按照库区流域防治任务的需要,每年从收取的水费、电费中要提出相应资金由水库、电站掌握用于本库区及其上游的水土保持。
  五、实行全社会办水土保持,坚持谁投资进行综合治理,新增加的土地归谁使用和经营的政策,调动各方面投入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
  六、进一步稳定以户包为基础,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多种形式治理责任制。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承包治理的一百年不变。七、增强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为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建议确定十月十五日为“全民水土保持日”。
  当否,请批示。
全国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
一九九二年九月十六日
 

最近更新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