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江西省首批高速公路毁损水保工程补偿资金有望近期落实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4-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笔者近日从厦门至成都国家高速公路赣州至崇义段(赣湘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上获悉:就该高速公路项目赣州至崇义段建设损毁国家水保重点建设工程依法予以补偿事宜。江西省水利厅水保处与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充分磋商,有望得到圆满解决,该高速公路建设将成为江西省首个损毁国家水保重点建设工程实施补偿的项目。
    厦门至成都国家高速公路赣州至崇义段(赣湘界)总长87.55公里,占用土地面积679.38公顷,穿越南康、上犹、崇义等三个县(市),损毁国家水保重点建设工程建成并发挥效益的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折合资金491.28万元,其中分布在上犹县境内就达474.78万元,占总量的96.6%。                
    该高速公路在上犹县境内总长22.75公里,跨越该县黄塘、南村和中稍等三条国家水保重点工程小流域,其中黄塘、南村小流域为2004年至2006年实施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重点治理小流域(属上犹江项目区),中稍小流域为2002年国债项目鄱阳湖流域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实施区,三条小流域全部通过了国家验收。根据该高速公路建设的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在上犹境内的所有占地均在国家水保重点工程建设的小流域范围内,对这三条小流域已建成并发挥效益的水土保持设施造成了较大面积的损毁。该县水土保持局通过实地调查核实,并依据当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建设档案资料,统计核定该高速公路建设损毁上犹县境内国家水保重点建设工程措施数量情况为:经济果木林29.93公顷、水保林149.8公顷、种草7.47公顷、竹节水平沟11.2千米、各项小型水保工程196座,折合总投资为474.78万元。上犹县水土保持局在将上述核查结果提供给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同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了省、市水土保持主管部门。
 
    江西省上犹县水土保持局  刘烈浓供稿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