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深入推进水土保持信用评价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5-09-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2025年9月,重庆市水利局全面完成2024年度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参与评价的市场主体共1359家,其中水土保持诚信单位(A级)604个、警示单位(C级)79个、不良单位(D级)108个。近年来,重庆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针对全市水土保持监管任务重、人员少、涉企检查改革新要求等问题挑战,聚焦提升水土保持监管效能,深入推进水土保持信用评价,推动信用监管与重点监管、遥感监管协同融合,全面建立以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持续完善政策体系,筑牢信用评价基础
坚持“放管服”改革,优化完善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制度体系。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具体措施》,明确要求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制定完善信用评价办法,拓展信用应用场景,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2023年9月,重庆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重庆市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全面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及标准,推行“水土保持信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分类制定一级指标2项、二级指标2项、三级指标47项。
二、规范推动信用评价,实现公开透明管理
坚持市区县上下联动,水利、发展改革部门协同,全面有序推进水土保持信用评价。一是建立信用信息“底稿”。以项目为单位,结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实际,会同区县全面梳理水土保持相关参建单位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技术标准及履行水土保持责任和义务情况,依托上年度印发的监管意见、验收核查意见、约谈、通报、案件查处等行政文书或正式公文,形成信用信息“基础库”。二是规范开展评价。严格落实“初评—公示—复核—发布”程序,市水利局按市场主体分类梳理收集的信用信息拟定问题清单,市发改委按清单提供上年度企业公共信用等级,依据《重庆市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形成初评结果,并在市水利局官网予以公示。对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会同发展改革委以及项目所在区县共同复核,复核反馈无异议后,将评价结果在市水利局官网和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同步发布,实现评价结果共享互用。
三、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有力提升监管效能
充分运用水土保持信用评价结果,以信用风险导向推动监管资源优化配置,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中,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加大抽查比例,对信用良好单位降低抽查比例或者书面检查,实现诚信单位不打扰、警示单位预提醒、不良单位严监控,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监管效能。同时,推进水土保持信用评价结果在部门间共享互用,通过“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的自觉性,降低市场主体违法风险和整改成本,推动水土保持建设服务市场良性发展。
(供稿:重庆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