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海委完成2023年度京津冀晋水土保持监管履职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10-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水利部工作要求,9—10月,海委组织完成北京、天津、河北、山西4省(直辖市)2023年度水土保持监管履职情况监督检查。

本年度履职督查工作以水利部第53号令的执行情况为重点,随机抽查了原石子河水库生态修复工程等28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及批复情况;实地检查了天津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铁路等四省(直辖市)14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跟踪检查以及建设单位整改落实等情况;随机抽取2022—2023年水利部遥感监管发现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图斑49个,对其核查认定及整改销号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抽取通州市水务局等10个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查阅资料和座谈交流,全面检查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执法和遥感监管工作开展等情况,就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重点查阅了省级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有关档案资料,并分别与四省(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反馈意见。

下一步,海委将以“一省一单”的形式印发整改意见,并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监管职责,切实推动海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供稿:海委水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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