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青海省水利厅马晓潮副厅长带队赴海东、黄南、海南督导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4-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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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企业业主发放并宣讲《水土保持法》

  4月7日至8日,青海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青海省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马晓潮带领厅农水处和水土保持中心有关负责同志,赴海东、黄南、海南3市(州)开展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落实情况现场督导工作。

  督导组先后深入化隆、循化、同仁、贵德4个县(市)的化隆县启旺商品砼有限公司、循化民族用品产业园道路、同仁县气象局建设项目、贵德县河西镇上刘屯二号砖瓦用黏土矿等12个生产建设项目现场,实地查看了集中整治措施和质量,听取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落实推进会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并对已完成整改的项目进行抽查复核,了解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执行等情况。

  督导期间,马晓潮重点对整改工作推进缓慢、尤其是集中整治中的“硬骨头”“钉子户”亲自送法上门,进行督导,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细致的向企业业主宣讲了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水利厅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发放了《水土保持法》《青海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详细讲解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对开办生产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并鼓励他们守法经营,积极为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多做贡献。企业业主和参建单位纷纷表示,通过听取讲解,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了深层次了解和认识,并承诺坚决克服不良行为和侥幸心理,积极配合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努力为家乡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马晓潮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各地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增后劲为关键,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和“回头看”工作,不折不扣的完成专项行动既定目标和任务。二要强化法律宣贯。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新水保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等为契机,通过举办中青年干部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班,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政策法规交流群、施工现场张贴宣传画册、制作宣传警示片、印制宣传材料、开展水土保持科普知识教育等持续深化水土保持法“七进”活动,广泛宣传水保法、水保法实施办法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企业业主和社会各界的水土保持意识,促进企业守法经营。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面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要监督施工、监理、监测等参建单位对照水土保持方案细化设计、严格施工、依法监理、规范监测,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及时定量掌握水土流失及防治状况,为后期水土保持跟踪检查、设施验收和验收核查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四要创新监管方式。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职,全面监管,严格执法,严格查处水土流失案件,形成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态势;要加强与省公安、司法、环保、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水土保持联合执法协同机制,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施工单位存在的履职不到位,以及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积极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监管机制。

  (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 许绍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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