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北京市开展2020年区级水土保持监管履职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12-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履职督查的通知》精神,为督促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履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责任,推动强监管常态化、规范化,近日北京市水务局组成2个督查组对16个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土保持监管工作进行履职督查。

本次督查采取“区级自查+市级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情况、遥感图斑查处情况、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督管理情况、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情况、北京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系统应用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情况、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水土保持队伍建设情况等,并随机抽取一处区级审批项目现场检查水土保持责任落实情况。

督查结果表明,各区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较为重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专职水土保持监管机构和队伍不健全、评审经费未全部到位、监督执法力度及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系统应用情况有待加强等问题,督查组与有关区进行座谈交流,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完善专职水土保持监管机构,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二是要严格落实水利部相关文件精神,规范评审经费使用,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切实将评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三是要加强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本级审批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遥感监管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四是提高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加强系统应用工作,推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全过程网络化管理。四是深入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及水土保持承诺制相关制度落地,提升服务效能。

(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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