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长江委督查江西省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9-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张小林副局长带领水利部督查组一行对江西省2019年以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履职情况开展督查。省水利厅副厅长廖瑞钊,厅水土保持处、省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与相关市县(区)政府及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有关人员配合督查。

  督查组通过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系统随机抽取了省、市、县审批的兴国至赣县高速公路北延新建工程、定南新阳智慧风电场项目、于都县坳脑萤石矿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弃渣堆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等水保方案落实情况,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跟踪检查、行政执法、报备和核查、补偿费征收等监督管理情况。同时,还检查了江西省水利厅,赣州市、于都县水保局及行政审批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技术评审经费落实、方案审批信息公开、方案信息录入、在建项目监督检查、自主验收报备管理及核查、监督执法、补偿费征收使用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分别与相关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进行了座谈,并就下一步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交换了意见。

  督察组高度肯定了江西省的水土保持监管工作,认为江西省高度重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较好地规范方案审批、监督检查、验收管理、监督执法等监管工作,抓住了生产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关键环节;行政处罚力度大、流程规范,积极打造了南方水土保持“江西样板”。针对存在问题,督查组也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进一步落实“强监管”,以问题为导向,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水土保持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江西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周天鸿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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