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中国水利报|江西资溪县:水保监督执法 呵护“生态”美誉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4-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走进江西省资溪县,满目的绿色已成为当地骄人的生态名片:森林覆盖率达87.3%,城区和景区监测点每立方厘米空气中负氧离子浓度超2万个和20万个,俨然一个满目苍翠、绿水欢歌的天然氧吧,绿色纯净生态品牌远近闻名。

  在这纯净的“绿色生态”环境中,资溪县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功不可没。

  近年来,资溪县水土保持部门为保护秀美的资溪生态环境,严格履行水土保持监督职能,不断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为打造“生态资溪”美誉保驾护航。  

  尤其是在2019年,资溪县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江西省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的工作部署,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资溪县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要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开展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建设单位法律责任意识。为确保此次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资溪县还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组织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走上街头,设立咨询台;深入学校,发放水保知识读本;走进乡镇,多形式开展水利、水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水土保持法监督执法的认知度、理解度和参与度,大力营造良好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良好氛围。

  2019年以来,资溪县水土保持部门依法对县域内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拉网式的梳理和排查,按照“一项目一清单”的模式,共排查59家生产建设单位或项目。针对在核查中发现的“未批先建”“超防治责任范围”、未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情况的建设项目,资溪县水土保持部门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依法查处了资溪县资南公路项目有限公司“G316”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案件。

  截至2019年12月底,资溪县共排除出涉及水土保持问题7个,已有2个在建项目水保方案通过审批,3个在建项目水保方案正在编制中;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下达处罚决定书2份,处罚金额20万元,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57余万元。

  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和生态保护措施,使资溪县的生态环境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资溪大觉山景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资溪县也先后被评为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江西省绿色低碳示范县、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等。

  (中国水利报 2020年3月31日 第6版 本报特约记者 严文辉 通讯员 熊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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