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海委部署开展2020年度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4-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海委印发《海委关于开展2020年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对海河流域及内蒙古高原内陆河东部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暂时不能开展现场检查的情况下,海委在2020年第一季度扎实做好内业工作,全面进行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部批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档案”管理,全面启动2020年度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2020年,海委将以“一项目一档案”管理为基础,抓住项目建设关键节点,综合项目建设进度、属性特点、水土保持工作进展、历年督查及整改等情况,与流域内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围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后续设计、取弃土场防护、监测监理工作开展和补偿费缴纳等方面,采取电话、“互联网+监管”、现场、文件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实现流域内80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覆盖、全过程、精细化监管。
      通知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土保持法》和《海河流域新批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机制》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开展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并组织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海委督查意见落实整改跟踪检查。各生产建设单位应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按照规定抓紧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自查。海委将及时向社会公告海河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情况。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保处 王舒/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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