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海委全面完成2019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12-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切实履行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监督职责,海委持续推进海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目前已圆满完成2019年度海河流域71个(次)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连续四年实现部批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
       海委高度重视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全程管控、跟踪落实”的总体思路,于2019年初印发《海委关于开展2019年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部署开展本年度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中,海委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技术调查、书面检查等多种方式,全年共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71个(次),出具监督检查(核查)意见41份,分别完成书面检查21个项目,并对4个项目开展进一步重点约谈;现场监督检查24个(次)项目,其中对8个(次)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集中约谈17个项目,并对新建和顺至邢台铁路、南水北调中线邯石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漳河北-古运河南渠段)两个项目开展了进一步重点约谈;对5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工作告知。同时海委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对20个项目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利用遥感和无人机低空航测技术开展现场技术调查,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海委强化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发扬新时代水利精神,以管住人为水土流失为出发点,督导流域内各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同时,海委创新监管方式,对流域内2019年度新批生产建设项目及时开展“一对一告知”,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组织建设单位及项目所涉及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参加,抓紧抓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属地管理责任;突出监管重点,对在文件检查和集中约谈中发现的水土流失隐患大、存在问题多的项目开展“一对一重点约谈”,约谈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场,明确警示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和下一步处置措施,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和下一步处置措施,并深入了解项目存在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督导建议。
       为进一步巩固夯实监管成效,海委切实强化督查意见跟踪检查组织工作,明确监督检查意见的整改责任单位、跟踪督查责任单位和跟踪检查情况报送时限。截至目前,海委已收到建设单位反馈的督查意见整改落实文件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反馈的跟踪检查文件20余份,确保了各项水土保持工作要求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下一步,海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部署要求,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在监管上强手段,严控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并继续跟踪各生产建设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年度海河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公报,科学制定2020年度监督检查方案,依法全面履行流域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奋力谱写新时代海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海委水保处 王舒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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