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三明市对街面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向河道弃土弃渣查处情况发出通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3-10-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接尤溪县坂面乡政府和街面村委员会反映,街面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向河道倾倒大量的弃土弃渣,严重危及行洪,势必造成民房、农田被淹。三明市水利局、尤溪县水利局分别于5月13日、8月8日、8月14日,组织水保监督执法人员及相关人员深入实地调查取证。三明市水土保持监督站认为:1、街面水电站建设项目工程量巨大,目前尚处开始建设前期附属工程就出现如此严重违法行为,为此要求,项目业主——福建省尤溪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定要加强对施工方的监督管理,要认真落实好经水利部批准的该项目水保方案报告书中所设计的各项水保措施,做好“三同时”工作,同时在各个子项目工程发投标合同书中增加水保的要求。2、闽江工程局必须立即停止向河道倾倒土石方的违法行为,对已进入河道的土石方必须立即清除,并运至专门的弃渣场堆放,弃渣场必须要有水保防护措施。3、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监督管理单位——尤溪县水保监督站必须履行好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深入现场,加强监督管理。4、街面电站各级指挥部也应加强对业主、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作好协调工作。5、业主和施工单位必须自觉接受水保监督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鉴此,三明市站向闽江工程局项目经理部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一是要求施工队立即停止向河道倾倒土石方的违法行为;二是要求施工队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向市站上报整改方案;三是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三明市站供稿)
 

最近更新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