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漳州市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3-08-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6部委、省8个厅局《关于联合开展水保执法检查的通知》和卢省长的重要批示以及闽水保监[2003]45号文件精神,7月25日,漳州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发出《关于对漳龙高速公路(漳州段)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的通知》(漳水保监[2003]2号),要求芗城区站、南靖县站抓紧做好此次省站检查的前期摸底工作,并把调查摸底的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于8月4日前上报市站,以提高省里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漳州市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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