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福建省水保监督站应闽清线路器材厂邀请开展水保法律咨询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3-08-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8月18日上午,应闽清线路器材厂法定代表人林志锋厂长的邀请,省站陈建军站长、陈连可科长到闽清线路器材厂,开展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咨询,支持该厂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向闽清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京福高速公路闽清连接线建设公司、闽清县路桥建设公司在“京福高速公路闽清连接线工程”建设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危害一案依法予以赔偿。
(福建省水土保持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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