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刘子维副厅长强调水保工作“四个重点”预防监督把好“三关”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3-06-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5月14日下午,省水保委副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刘子维在省水保委第二十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提出了今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四个重点”:一是预防监督,二是综合治理,三是生态修复,四是监测预报。在讲到今年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时,他提出,各市、县(区)要根据省政府下发的《福建省省级基建投资审批综合改革方案》和省直八个厅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三同时”制度的要求,严格把好“三关”:即以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为重点,把好立项源头关;要加大对各类重点工程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好施工落实关;要建立健全验收程序和规范,把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关,争取建设一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恢复性治理示范工程。对重点项目、重点地区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要进行重点打击、严肃查处、借助媒体曝光,达到以案宣法、释法的效果。同时,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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