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专家审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3-04-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四川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 何铭虹)
 
    4月5日,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专家审查,为该电站6月份的顺利开工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2003年4月2日至5日,国电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成都主持召开了《四川大渡河瀑布沟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会议。与会专家和代表在查勘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对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的介绍和设计单位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对报告书的汇报后,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一致认为: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依据较充分,内容全面,基础资料翔实,图件规范,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基本合理,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经适当修改完善和报批后,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同意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据悉,瀑布沟水电站位于大渡河中游,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拦沙、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是大渡河流域开发的控制性水库之一,已被列入国家“十五”开工建设项目,是四川电网在“十一五”期间唯一可以建成的骨干电源点。项目建议书于2002年12月25日经国务院办公会讨论通过,2003年1月16日正式获得国家计委批准立项。该电站坝址地跨雅安市汉源县和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两县,水库淹没还涉及雅安市石棉县。电站装机容量3300MW,水库面积84 km2,相应库容50.64亿m3,调节库容38.82亿m3,具有季调节性能。
    瀑布沟水电站地处四川盆地西部边缘,所在区域属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告的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电站施工区主要位于中山峡谷地区,谷坡陡峻,施工期土石方开挖量约4249万m3,最终弃渣量约3993万m3,搬迁安置人口100865人,其中:农村生产安置人口70113人,迁建县城1座、集镇10个,复建等级公路约138.98km。在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过程中,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必将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该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通过,对有效控制工程兴建带来的水土流失危害,保护和改善工程建设区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与会专家和代表还认为,建设单位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十分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在工程筹建准备过程中已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如采取的碴场防护和边坡整治工程效果都比较好。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和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的有关领导希望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认真做好监督检查,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建设单位要加强管理,落实好各项防治措施,把该电站建成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的示范工程。
    参加会议的单位还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计委、省移民办、省水土保持局,凉山州水利局,雅安市水利局,汉源县政府、县水利局,石棉县水利局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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