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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创!泉州市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建后管护奖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12-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日前,泉州市印发《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建后管护资金以奖代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建立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建后管护奖补工作机制。

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建后管护工作是巩固水土流失治理成效的重要一环。长期以来,由于机制、资金等因素制约,部分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建后管护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水土保持工程效益未能完全发挥。泉州市水利局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建后管护资金以奖代补工作,旨在为破解这一工作瓶颈,提高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建后运行质量,推动小流域治理提质增效。

《通知》明确了奖补对象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安排实施的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以及市级水利专项资金安排实施的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市级水利部门对县(市、区)申报的奖补项目进行日常抽查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项目给予8万元管护奖补资金,考核评价结果良好的项目给予4万元管护奖补资金。管护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维修养护和管护人员经费支出。

多年来,泉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以来,已实施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94条,小流域水环境、水生态明显改善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2021年水利部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以来,先后有安溪县山都小流域、惠安县黄塘溪小流域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

此次,泉州市建立建后管护奖补工作机制,将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后管护工作水平,巩固建设成果,促进生态清洁小流域更好发挥生态功能和社会效益。

(供稿:福建省水利厅水保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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