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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尤溪县:务实举措全力争创水保示范县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尤溪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不懈深化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及治理,积极争创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2014年成功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综合治理工程”,顺利通过水利部“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验收。2022年,尤溪汤川风电场工程入选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生产建设项目)。

凝聚合力,推进创建带动。尤溪县委县政府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社会发展规划。县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水土流失治理工作。2021年尤溪县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动员会,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动员会上统筹安排部署,要求全县各职能部门共同抓好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建立“大水保”机制,实行水土流失重点村县处级领导和县直单位挂包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乡镇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2021年及2023年,两次制订《尤溪县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关于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强化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促进水土保持工作有效开展落实。

久久为功,提升治理成效。进一步学习“长汀经验”,‘六项举措’深化水土流失治理。规划编制上,在水土流失遥感调查基础上,编制《2016—2025年水土保持规划》,下发《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科学推进我县水土保持工作;治理思路上,从山上治理向山上山下一体治理转变;治理区域上,主要突出“四沿”(沿河、沿村、沿路、沿边)和“四区”(重点区、贫困区、水源区、河道区)治理;治理措施上,从单项治理向系统修复转变,实现既涵养水土又美化生态;项目实施上,2018年起首次争取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改变了全县无水土流失治理重大项目的状况。管前、八字桥、新阳等11个乡镇纳入福建省水土流失治理100个重点乡镇,并陆续完成治理任务。投入机制上,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2022年首次争取到国家级以奖代补项目,积极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资金投入、建后管护机制等创新。

严控增量,强化建设项目监管。依托水利部“天地一体化平台”及无人机等“天眼”,利用“诚信平台”“信用+风险”“地巡”等手段实现水土保监管全覆盖,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作为开发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转向“减审批、强备案、优服务、重承诺”。凡是新上开发建设项目都能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要求,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累计发放工作函150多份。完善监管制度,出台《关于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和办法,实行《水土保持监督职责》等9项制度上墙,确保监督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查。构建协同监管格局。以“河长办”的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借力县检察院派驻河长办“检察官工作室”,强化水利、林业、交通、住建、城管、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部门间的协同监管,完善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联、案件通报移送等制度;落实生产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推动实现“管行业、管生产必须管水保”。

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多形式、多层面、全方位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水保宣传进机关、校园、企业、社区、工地、党校“六进”基础上,把水土保持纳入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创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七进”,县委书记亲自主持,全县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共100多人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集体学习水土保持知识,确定玉池径流场、尤溪二中、联合中心小学为科普教育基地。2019年以来,全县累计发放宣传标语、法律法规单行本、宣传单4600份,印发《生态尤溪》30年、40年宣传画册1000本,在各类报刊、杂志刊发宣传报道30条,在部、省、市网站发布信息8条,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8场(次),树立大幅固定标语牌及宣传条幅6幅(座)。

(供稿:福建省水利厅水保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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