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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强化部门联合推动水土保持补偿费规范征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12-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淄博市水利局联合税务部门印发《淄博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全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流程,水土保持补偿费实现应收尽收、应缓尽缓、应免尽免。

一是联合清理欠缴项目。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水利部门与税务部门联合对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逐一核对,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欠缴专项整治行动,基本完成历史欠缴问题清理。2022年下半年全市各区县累计完成59个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追缴工作,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559.4787万元。     

二是全面落实缓交、免缴政策。水利、税务部门联合深入研讨如何处理不同情形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问题,明确各方协同精准执行政策的具体办理措施,以更好更快方便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实行水土保持补偿费联合缓缴制度,严格确认生产建设项目开工时间,采取税务、水利、生产建设单位三方线上会签的方式,依规缓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022年四季度已缓缴水土保持补偿费360余万元;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补偿费免缴政策,及时对接生产建设单位对项目类型进行区分,对符合免征政策的全部予以免征,2022年已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200余万元。

三是创新建立联合征缴制度。水利与税务部门联合建立水土保持联合征缴协同机制,水利部门根据项目开工时间、资金落实情况对接生产建设单位确定缴费时限并推送至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对缴费时限到期前提醒生产建设单位进行缴费,对逾期未缴的项目信息推送水利部门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依法催缴。在联合征缴制度实施后,实现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全额入库,基本消除水土保持补偿费欠缴情况。

(供稿:淄博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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