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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网站 | 厦门市水利局召开2022年第二季度水土保持工作例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4-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4月12日下午,厦门市水利局组织召开2022年第二季度水土保持工作例会,会议部署了2022年两次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和水土保持设施“未验先投”查处等工作,布置了迎接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专项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是否造成水土流失、是否防治水土流失”这个核心,全面开展本辖区内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认定工作,形成违法违规项目清单;对疑似扰动图斑,既要认定未依法履行水土保持法定程序的行为,更要核查其是否存在造成水土流失未治理、水土保持措施未落实的行为;对认定的违法违规项目,要实行对账销号,逐项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生产建设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查处并进行责任追究,形成闭环管理。

会议强调,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监管,将报备验收的项目纳入当年“双随机”检查范围,开展对自主验收的核查,落实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管护主体责任。对核查中发现弄虚作假、不满足验收标准和条件而通过验收的,视同为验收不合格,责令其整改和重新组织验收;对存在“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并将违法信息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平台,记入诚信档案。

会议传达学习了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福建省水利厅有关工作任务要求,部署了迎检工作。会议强调,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要求,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不断强化方案实施及事中事后监管;要以六个“是否存在”为重点开展自查(含信息报备项目),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综合采取约谈、通报、信用监管等手段处理;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通报制度,推动编制质量全面提升。

厦门市水政水保监察支队、各区水土保持事务中心和执法大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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